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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0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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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16:07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对永东股份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关联资金 - 公司管理层编制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2] - 审计公司核对汇总表与审计资料及财报,未发现重大不一致[3] - 汇总表应与财报一并阅读,仅供披露2023年年报使用[6] - 汇总表于2024年4月25日获董事会批准[9]
永东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16: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 ...
永东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苗茂谦)
2024-04-28 16:07
声明人苗茂谦,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
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0] - 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1][23]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和履职资源[3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7]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16]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34] - 相关人员不配合可报告[33]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33] - 条件允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8]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8]
永东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
2024-04-28 16:07
声明人杨庆英,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
永东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16:07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永东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16: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 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
永东股份: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
2024-04-28 16:07
证券代码: 002753 证券简称: 永东股份 提名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杨庆英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
永东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8 16: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ZB10458 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东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永东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到 C.mor.gov.cn245LG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 ...
永东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16:07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3][8][9]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3][5] - 变更不追溯调整,无重大财务影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