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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0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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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28 18:4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12月13日刊载,15日前发出[6] - 现场会议于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7]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5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5973万股,占比45.25%[9]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0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0万股,占比0%[9]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代理人)0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0万股,占比0%[9]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均为5973万股,占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00%,中小投资者同意股多为0万股,占比0%[12][14][16][19]等 - 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14][15][17][20]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53]
中坚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3-12-13 16:26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下午2:00[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7]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2日[11] 提案相关 - 提案2.00含10个子议案[15] - 提案1 - 8、10属特别决议事项[17] - 提案1 - 8、10审议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7] 会议登记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特定时段[20] -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永康市公司证券部[21]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779",简称为"中坚投票"[2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特定时段[2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特定时段[28] 其他 - 会议联系人及电话、传真[30] - 会议地址及邮编[30] - 会期预计半天,股东费用自理[30] - 备查文件包含多项决议[31] - 授权委托行使表决权后果由委托人承担[35] - 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36][37] - 委托人对受托人指示单选要求[38] - 授权委托书相关规定[38]
中坚科技: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12 20:38
发行资格与方案合规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和条件[1] - 发行方案、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 报告分析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发行必要性和可行性[2]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募资使用可行性[2] 回报措施 -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3] - 公司控股股东等对填补回报措施履行作出承诺[4] 审核流程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深交所、证监会审核注册[4] 程序合规 - 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程序合法有效[4] -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4] 审核日期 -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5]
中坚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2023-12-12 20:36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编号:2023-04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 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 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
中坚科技: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12-12 20:36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为2023 - 2025年[1]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条件有当年盈利等多项要求[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60%[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5]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特殊情况说明 - 符合条件但不分红或低于标准,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中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20:36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浙江 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叶丽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 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和 ...
中坚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3-12-12 20:36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 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1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
中坚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2 20:3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银行对账单与协议 - 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三次未及时出具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4]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6]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一次披露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5]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归还并公告[15]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公司使用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按第十五条第一款履行相应程序[21]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21]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3]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需符合相关条件并公告[16]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后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19]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5] 现场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制度适用与解释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8]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股东大会根据法规和公司情况修改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8]
中坚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20:36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8日下午2点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2日[7] - 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9] 提案审议 - 会议审议10项提案,提案2含10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10][12] - 提案1 - 8、10属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多项议案[32][33] 其他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30 - 11:30、13:30 - 17:00[16] -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证券部[17]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779",投票简称为"中坚投票"[18]
中坚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3-12-12 20:36
市场数据 - 全球草坪及园林设备市场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373亿美元以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2032年达约668亿美元[3] - 2021年北美和欧洲园林机械市场份额分别为58.10%和22.35%[4] - 2018 - 2021年,燃油动力设备市场占比从50.87%降至49.48%,电动设备市场占比从30.90%增至32.20%[5] - 2018 - 2021年,全球园林机械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4%,燃油动力设备和电动园林机械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16%和8.62%[7] - 2022年割草机占全球园林机械设备比重约为61%,市场规模预计从2021年的227.5亿美元以6.5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2030年达约377.9亿美元[7] - 电动割草车市场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5.5亿美元以8.8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2031年达约11.15亿美元[7] - 全球骑乘式割草机市场规模2023年预计达到117.5亿美元[11] 发行股票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6]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23][2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7] - 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31]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33] - 截至报告公告日,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4] - 拟发行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3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96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620万元(含本数)[3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620.00万元[43][50][51] - 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9,561.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合计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8.21%[43] -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15年12月4日)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时间间隔超18个月,且投向未变并按计划投入[40]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949.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4,262.73万元[52] -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化测算分别为6,598.91万元和5,683.64万元[52] - 2022年度以13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2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54.40万元[53] 假设情形 - 假设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相比2023年分别持平、减少10%、增加10%[52] - 假设情形1下,2024年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从0.50元/股降至0.43元/股[56] - 假设情形1下,2024年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8.82%降至6.56%[56] - 假设情形2下,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减少10%,归属净利润分别为6598.91万元、5939.02万元,扣非后为5683.64万元、5115.28万元[57] - 假设情形3下,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10%,归属净利润分别为6598.91万元、7258.80万元,扣非后为5683.64万元、6252.00万元[58] 其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32,000,000股增加至171,600,000股[5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增长,短期内盈利水平可能无法与增长同步,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6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61] -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机械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扩大经营规模等[61] - 公司自成立注重人才培养,形成技术队伍,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专业人才储备充足[63] -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担任多个行业协会职务,技术实验室获认可,2020年至今主持3项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参与12项标准制定[64] - 公司主要产品通过一系列认证,排放性能符合法规要求,获欧美市场普遍认可[64] - 公司与优质客户建立稳固合作关系,在美国、法国设子公司,建立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67] - 公司拟通过聚焦主业、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68] - 公司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72] - 公司制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晰稳定股东利润分配政策[7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7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否则承担法律责任[75][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否则承担法律责任[79]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相关要求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