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00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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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0027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审计架构 -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审计部设审计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其他专项检查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20]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工作涵盖内控、财务、工程、经济责任和专项审计[15][16][17][18][19] 审计流程相关 - 审计部提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审计时送达[25] - 被审计对象十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26] - 被审计对象七日内报告整改情况与方案[26] - 审计部按年度经营方针制定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实施[24]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工作,可调整环节[21] - 审计结束编制报告,征求意见后核实处理[26] - 审计部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并后续审查[21] - 审计部协调内外部审计减少重复工作[21] -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人员整理归档资料[28]
*ST建艺(0027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建艺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学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 (八)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
*ST建艺(0027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切实行使董 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执行机关,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 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 之一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 ...
*ST建艺(00278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新策略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权利[2] - 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3]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均用累积投票制[7]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
*ST建艺(0027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 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 ...
*ST建艺(0027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披露与报备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6]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6] - 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披露时间[17] 保密与监管 - 公司应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责任[19] - 上市公司应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并及时报送[20] 违规处理 - 违规股东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 知情人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2]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
*ST建艺(002789)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会计政策变更 - 需满足法律要求或提供更可靠相关信息[4] - 按不同情况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处理[8] - 影响金额对特定指标超50%需股东会审议[17][19] - 自主变更需有合理证据并说明理由[16] 会计估计变更 - 对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等调整[6] - 采用未来适用法,影响数在相应期间确认[9] - 变更重要估计由财务经理提报告,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达到一定标准需将专项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9] 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于已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等情形[12] - 自主变更未履行程序按前期差错更正方法处理[14]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或重要估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23] - 执行前不符规定以本制度为准[24] - 未尽事宜或抵触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修订制度[24]
*ST建艺(0027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 ...
*ST建艺(00278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拒 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 持会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1 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 委员人选。在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 ...
*ST建艺(0027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15:45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日常重大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报告[11] - 出售产品等日常重大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报告[11] - 非日常重大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非日常重大交易,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5]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6] 重大风险与事项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7]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2]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披露[22]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需报告备案[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拟买卖股份达公司股份1%以上需报告备案[23] - 公司未列入投资计划且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重大投资事项需事前请示[30]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等属于重大变更事项[20] - 经营方针、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提出辞职或变动需披露[20]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披露[20] 人员报告义务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在任职前或关联关系变化后2日内告知公司相关情况[16] - 提供担保事项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13] 信息报告方式 - 重大信息报告采取临时报送和每月征询两种方式[35] - 临时报送需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35] - 定期征询每半月对重点事项进行,相关部门指定联络员提交月度报告[35]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应在每半月重点征询事项中提报[36] 信息处理流程 - 书面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37] - 证券事务部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草拟披露文件报董事会秘书审核[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供信息披露资料清单,报告义务人提供资料[39] -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39] 责任人与制度生效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4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