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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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002810) -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08 16:4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8月6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2] - 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由董事长毕于东主持[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不向下修正“赫达转债”转股价格议案,表决7赞成0反对0弃权[3] -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3]
山东赫达:关于“赫达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7 21:42
公司行动 - 山东赫达宣布赫达转债将在2025年8月11日起恢复转股 [2] - 此次恢复转股安排在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 [2] - 公司提醒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相关安排 [2]
山东赫达(002810) - 关于赫达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2025-08-07 19:17
公司证券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810,简称为山东赫达[2] - 债券代码为127088,简称为赫达转债[2] 转债转股信息 - 转股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9年7月2日[2] - 2025年8月4 - 8日暂停转股,8月11日恢复[2][3] 公司会议与公告 - 202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2] - 2025年7月29日披露转债回售及暂停转股公告[2][3]
山东赫达(002810) -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07 19:02
赫达转债回售 - 回售价格100.088元/张(含息、税)[2] - 申报期2025年8月4日至8日[2]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13日[2] 利息与所得 - 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票面利率1.00%[5] - 个人投资者等回售实际所得100.070元/张[5] - 合格境外等投资者回售实际所得100.088元/张[5]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6 08:06
回售条款触发背景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1] -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 监事会 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变更事项符合深交所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1]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含息、税) [2][3]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2] - 回售资金将于8月15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2][7] - 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暂停转股 [2][9] -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可自主选择 [4] 回售价格计算明细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 [2] - 采用票面利率1.00% 计息天数32天 [3] - 计算得出应计利息0.088元/张 [3] - 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所得100.070元/张 [3] - QFII和RQFII投资者免税 实际所得100.088元/张 [3] 操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 回售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申报当日可撤单 [6]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8月13日 划拨日为8月14日 [2][7] - 回售申报确认后不可撤销 [6] - 若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情形 回售申报将失效 [1][6] 信息披露安排 - 回售公告将在指定媒体发布至少3次 [5] - 公告媒体包括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 - 回售期满后将公告回售结果及公司影响 [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2:05
回售条款概述 - 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触发"赫达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2] - 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票面利率i=1.0%(第三个计息年度),计息天数t=32天(2025年7月3日至8月4日),计算得出含税回售价100.088元/张[4] - 不同投资者实际到手金额存在差异:个人投资者税后100.070元/张,QFII/RQFII免税100.088元/张,其他投资者需自行缴税[4] 回售操作细节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申报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且可当日撤单,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权利[7] - 资金清算流程明确:公司资金到账日8月13日,划拨日8月14日,投资者收款日8月15日[9] - 回售期内债券暂停转股但可交易,多业务申请按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的优先级处理[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后20个交易日内启动回售,并至少发布3次公告(首次在决议后5日内,回售实施期间至少1次)[6] - 公告发布渠道包括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确保信息透明[6] - 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将在期满后公告[9] 回售自主性说明 - 本次回售非强制性,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5] - 若债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前被司法冻结/划扣,则回售申报失效[1][7]
山东赫达: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核心观点 -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债券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间以100.088元/张的价格回售部分或全部债券 [1] 回售条款生效原因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触发附加回售条款 [1] - 该变更经2025年7月23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票面利率1.0% 计息天数32天 [2] - 计算得出当期应计利息0.088元/张 含税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 [2]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税后实际所得为100.070元/张 QFII/RQFII及其他投资者为100.088元/张 [2][3] 回售实施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 申报当日可撤单 [4]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25年8月13日划拨回售资金 [4] - 回售期内债券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 [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在指定媒体发布至少3次回售公告 包括股东会决议后5交易日内至少1次 回售实施期间至少1次 [3] - 公告发布平台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
山东赫达: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5 21:09
公司回售条款执行 - 山东赫达公告投资者可于8月5日晚间以100.088元/张(含息、税)回售"赫达转债" [2] - 当前转债收盘价格高于回售价格100.088元/张 [2] - 选择回售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价差损失 [2]
山东赫达(002810) -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05 17:17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含息、税)[2]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2]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8月13日[2] - 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8月14日[2]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8月15日[2] 利率与所得 - “赫达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票面利率为1.00%[5] - 计息天数为32天(2025年7月3日至8月4日)[5] - 个人投资者和基金回售实际所得100.070元/张,税率20%[5] - QFII和RQFII回售实际所得100.088元/张,免所得税[5] - 其他债券持有者回售实际所得100.088元/张,自行缴税[5]
山东赫达: 关于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亿元[1] - 募集资金用途为纤维素醚项目、植物胶囊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签署《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 - 资金管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注销账户包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淄博临淄支行的账户(账号640282812)及子公司账户(账号640293924)[2]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将剩余募集资金1.36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 - 截至公告日已完成资金划转及专户注销手续,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终止[4] 资金用途变更决策程序 - 变更依据为未来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进展[2] - 决策流程包括2025年7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7月23日债券持有人会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