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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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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4-04-25 19:49
内部控制评价责任与实施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负责,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审计部承担具体工作[3] -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负责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评价类型与时间 - 包括年度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6] - 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基准日后4个月内与审计报告同时报出[21] 评价程序与环节 - 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现场测试等环节[10] 缺陷分类与认定 - 缺陷从环节、与财报关系、程度分不同类型[14] - 认定标准包括定性和定量标准,以日常和专项监督为基础认定[14] 评价报告相关 - 分为年度和日常报告,至少披露八项内容[17][18][19] - 应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对外披露[21] 其他规定 - 评价工作应形成工作底稿,资料由审计部保管[8][21] - 不当行为追究责任,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3]
易明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西藏易明 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分支机构的设置(包括全资子公司、 分公司);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易明医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2024-04-25 19:49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工作原则与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董事长为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日常负责人[7] 日常管理与沟通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等工作[9] - 公司多渠道开展工作,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1][12] 信息披露与活动 - 依法及时、真实披露重大信息,活动以已公开信息交流[12] - 不得用交流代替披露,泄露信息应立即公告[13] 其他工作要求 - 股东大会提供参会便利和网络投票,设联系电话[13]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15][17] - 支持投资者行权,承担处理诉求首要责任[18] - 区分宣传广告与报道,建立档案制度保存不少于三年[18][19]
易明医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9:49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审议通过[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交易须经审议通过,涉及绝对值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应提交审议[5] 可免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等2种情形可免于提交审议,但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大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多方面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9] -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有关部门[21] - 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股东大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23]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股东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2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 股东对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0]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监事会相关事项由监事会组织实施[41] - 利润分配等方案经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事项[41]
易明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岚
2024-04-25 19:49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3次[5] - 独立董事冯岚通讯出席董事会6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6] - 冯岚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 - 2023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 公司决策 - 2023年1月9日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 - 2023年2月10日选举董事长、任免高管、补选委员会委员[20] - 2023年4月25日和5月18日续聘审计机构[21]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回购股份方案[22] 财务相关 - 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1元,7月实施完毕[25] 其他情况 - 除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外无对外担保[16] -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7] - 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23][24]
易明医药: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5 19:49
累计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适用累计投票制[2] - 一次选举仅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3] 投票权计算 - 股东累计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数乘选举人数[3] - 多轮选举时每轮重新计算累计表决票数[3]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只能投独立董事候选人[4] - 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只能投相应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所投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 - 选票数超限额或候选人数超应选,选票视为弃权[5] - 选票总数小于等于有效票数,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5]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6]
易明医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5 19:49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概述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 ...
易明医药(00282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9: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826,股票简称为易明医药[6] - 公司注册地址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6号,办公地址为成都市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栋37楼[7]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67,038,998.92元,较2022年下降2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86,479.71元,较2022年下降65.14%[8]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880,943.95元,较2022年增长143.79%;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较2022年下降65.22%[8] -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2.87亿元,净利润为-8.50亿元[11]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8亿元[11] - 公司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0.98亿元,政府补助金额为1.38亿元[12] 医药行业发展趋势 - 医药行业2023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5.2%[14] - 医药行业新需求推动新技术产生,行业高质量发展加速[15] - 医保支付改革目标在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15] - 带量采购持续推进,第八批集采的39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6%[16] - 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3,088种,将于2024年1月1日执行[16] 公司产品情况 - 公司长期致力于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慢性病症治疗及妇科产科领域核心产品的开发和研究,主要经营品种包括米格列醇片、瓜蒌皮注射液等[18] - 公司自主生产药品主要包括适用于糖尿病的第三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民族药产品红金消结片等[20] 公司经营管理 - 公司持续关注医保政策变化,推动产品推广工作,提升盈利能力[17] - 公司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强终端开发与上量,保持自有重点产品的收入增长[25] - 公司正在开发赖氨洛芬原料及制剂项目,以增加新品种丰富产品线[3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独立行使职权[6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细列出,包括任职情况、股份持有情况等[7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等职务的离任、解聘和被选举情况[71]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扶贫活动,投放扶贫资金,助力贫困户购买农用生产物资,巩固拓展西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130] - 公司向西藏当地提供捐赠和资金支持,改善医疗条件和居住环境[132]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高帆先生解除质押股份累计达到518.68万股,占其持股比例10.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2%[186] - 公司大股东周战先生解除质押股份累计达到40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27.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0%[186]
易明医药: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基本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9:49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基本及内控制度议案[1] - 依据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修订原因[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5项制度被修订[2][4] - 修订后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4] - 备查文件为相关会议决议[5]
易明医药: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19:4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32 号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 明医药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62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易明医药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易明医药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