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00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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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斯(0028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股东会需以特别决议形式,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不得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同意[7]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方申请担保时需提供经审计的企业近3年财务报告等文件资料[8]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展期且继续担保,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0] 董事责任 - 全体董事审核对外担保事项,参与决议的董事对违规或不当担保产生的严重损失依法担责,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15]
*ST高斯(002848) -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9 20: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核准发行4180万股,2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715万元,股份总数16715万股[6][14] 股东信息 - 刘潭爱持股4661.88万股,比例43.98%[13] - 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82.26万股,比例10.21%[13] - 马刚持股408.10万股,比例3.85%[13] - 游宗杰持股324.36万股,比例3.06%[13] - 胡立勤持股270.30万股,比例2.55%[13] - 孙二花持股267.12万股,比例2.52%[14] - 谌晓文持股238.50万股,比例2.25%[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3]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20%以下等事宜[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8]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1][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2][124]
*ST高斯(002848)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3
财务时间安排 - 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结帐日为12月31日[7] - ERP库存系统次月4日关帐,财务系统月度次月7日关帐,年度次年1月30日前关帐[7] - 月度、季度报表次月10号前,半年度报表次月15日前,年度报表次年1月25日前上报[13] 财务报告内容 -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4] - 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4] - 会计报表附注包含10项内容[4][5] 财务报告编制 - 依据真实交易等按规定编制[10] - 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为母公司及其所有分子公司[10] 财务报表复核 - 财务部门对下属单位财务报表复核,需调整时填写记录表[11] 财务分析 - 分析资产分布等,通过指标分析偿债等能力[17] - 分析报告及时传递给公司内部管理层[20]
*ST高斯(0028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20: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三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撤换[13]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9]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独立董事职权范围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其认可后提交董事会[16] - 股东等资金往来超300万或净资产值5%需发表意见[1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23] 其他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7] - 战略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17] - 最多在三家公司兼任[20]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3] - 制度股东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解释、股东会修改[25]
*ST高斯(0028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20:4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提前3日发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5]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 - 工作程序含上报资料、初审提案、审议提交董事会[9][10]
*ST高斯(0028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3
关联方定义及交易价格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4]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4] - 成本加成价在成本基础上加10%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8] 清算价格审批 - 清算价格与基准价变动超±5%但不超±20%,财务中心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8] - 清算价格与基准价变动超±20%,总经理办公室报董事会审批[8] 关联交易金额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次300万以下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生效[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董事会批准生效[12] - 与关联方单次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东会批准生效[12]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财务中心将上年度关联交易平均价格报董事会备案[10] - 董事会对特定关联交易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1] - 关联方可依股东会决议领股息或红利、买公司企业债券[16] - 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交易属关联交易[16] - 公司置备关联交易资料供股东查询[16]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18]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五年[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修订,报股份公司股东会批准生效后实施[18]
*ST高斯(0028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3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单次金额占净资产0.5%以下由总经理决定[4] - 0.5% - 5%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董事长,再由董事会决定[4] - 5% - 20%由董事长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5] - 2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批准[5] 投资管理与审计监督 - 投资管理部门三年内至少每年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情况[17] - 审计部门监督岗位设置、授权批准、计划合法性等情况[17]
*ST高斯(002848)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29 20:43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分管业务[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可召集临时会议[3]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日常与生产管理,向董事会负责[2] - 副总经理协助实施计划,财务总监协助财务工作[7] 工作要求 - 拟定涉职工利益问题应听取工会意见[6] - 总经理需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并保证真实[9]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由总经理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9]
*ST高斯(0028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3
内幕信息范围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7] 档案保存与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 知情人应5个交易日内交证券部备案[13] - 多事项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5] 信息管理与传递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董秘,董秘控制传递范围[18] - 董秘组织填写并核实档案内容[18] - 信息部门内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同意[20] - 部门间流转需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20] - 对外提供需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批准[20] 保密责任与处罚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交易[22]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保密义务[23] - 财务、统计人员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数据[23] - 泄露信息或交易造成损失,董事会给予处罚[24] - 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罚并保留索赔权[24] - 大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依法追究责任[24]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进行收购等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5]
*ST高斯(002848)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08-29 20:43
内幕信息界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是保密负责人[2] - 特定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6] - 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6] 内幕人员规定 - 董事等为内幕人员,不得提前买卖证券[7][9] 信息披露要求 - 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媒体披露,分阶段披露重大事件[9] - 内幕信息泄露应追责并补救,人员不得提前泄露数据[10][11] 违规处罚措施 - 内幕人员违规公司将处罚赔偿,知情人违规同此处理[13] - 知情人登记违规公司将报告监管机构[13]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冲突以法规为准[15] - 制度含“以上”本数,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审议生效[15] - 此为高斯贝尔2025年8月相关制度[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