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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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21:12
股东会会议安排 - 2025年11月13日13: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3] - 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6:00[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00 - 11:30,13:30 - 16:00[6]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 - 15:00[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849",投票简称为"威星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 - 11:30和13:00-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 - 15:00[14] 议案相关 - 议案4.00子议案数为8个[4] - 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股东会议案含总议案及多项具体议案[2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含8个子议案[20] - 议案编码有1.00、2.00、3.00等[20]
威星智能(00284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21:12
议案表决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票占比100%[3] -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同意票占比100%[4]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表决同意票占比100%[8] 资金使用 - 同意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笔不超1亿,额度一年可滚动[5] - 同意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6] 后续审议 - 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7][8]
威星智能(002849)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21:11
会议表决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票占比100%[3][4][8][9][10][12] 资金使用 - 同意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笔不超1亿,额度可滚动使用[5] - 同意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6] 会议安排 - 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2]
威星智能(0028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1: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威星 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威星智能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75,376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79,383,393.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193,656.0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89,737.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 师 ...
威星智能(0028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0-27 21: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威星 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威星智能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75,376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79,383,393.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193,656.0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89,737.74 元。上述募集 ...
威星智能(00284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21: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97亿元,同比增长64.1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2.91亿元,同比增长31.95%[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1.95%至12.907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95%至12.907亿元[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3.14万元,同比下降27.24%[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9.65万元,同比增长8.08%[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08%至7159.65万元[20]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8.09%至0.3245元[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为9.12亿元,同比增长44.04%[10]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35.55%至11.988亿元,其中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4.04%至9.122亿元[1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0.37%至1.553亿元,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4.15%至6130.12万元[19]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03%至5985.20万元[19]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0.65%至-1554.8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8.52%至-335.13万元[20]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52.84万元,同比下降97.8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流出4552.84万元,同比净流出增加97.9%[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01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679亿元收窄62.0%[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658.9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负1253.27万元收窄47.4%[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1.53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3.035亿元收窄49.4%[23] 投资活动现金流详情 -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138,024.72元,同比增加51.58%[11]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7,668,236.48元,同比大幅增长114.92%[1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51,247,500.00元,同比减少47.66%,主要因理财投入减少[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21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449亿元下降9.5%[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23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129亿元下降36.9%[2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2766.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87.4万元增长115.0%[2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51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800亿元下降47.7%[2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823.2万元[23] 筹资活动现金流详情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70,500,000.00元,同比大幅增加241.00%[1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60,339,726.53元,同比激增338.60%[11] - 分配股利等支付的现金为11,998,315.99元,同比减少53.81%[1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70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000.00万元增长241.0%[23] 资产与负债关键变化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7.9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12%[5]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为9.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64%[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85,262,160.66元,较期初增加约3.134亿元[15] -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为1.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54.15%[1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73,609,587.50元,较期初增加约1.354亿元[16] - 总负债同比增长25.19%至13.390亿元,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7.16%至14.507亿元[17]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13.18%至5.391亿元[17] 货币资金与投资收益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45,524,129.31元,较期初减少约1.535亿元[1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5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012亿元增长47.9%[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为64.70万元,同比下降94.16%[10] 其他重要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144户[13]
威星智能(00284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0:5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 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 式包括: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整体运行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 1 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 有效的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 ...
威星智能(00284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0:59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6]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9]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9] - 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9] - 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审计流程 - 审计立项包括例行、委托和专项审计[24] - 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小组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24] - 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负责人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7] - 对重要审计项目可安排后续审计[27]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18] - 对审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25] 报告与披露 -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0]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至少每年要求其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3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需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32]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3] 其他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1]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内控、责任及专项审计[16] - 专项审计包括工程项目、合同和其它专项审计[17] - 在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8][19][20] - 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部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26] - 为每个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指定专人保管[27]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若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向深交所报告[34]
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0:5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系人。公司 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 ...
威星智能(0028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0:5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浙江威 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 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包括: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有 被担保方提交的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