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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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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8 23:2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2年11月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25,275,376股,发行价每股15.01元,募集资金37,938.34万元,净额37,218.97万元到账[11]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3,157.3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518.02万元;本期项目投入1,725.9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29.48万元[13] - 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23,283.22万元[15] - 2024年公司注销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九沙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分别为170,916,917.50元、61,915,235.53元[18]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一年内可滚动使用[21] - 2024年公司使用上述额度累计购买及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24,000.00万元[21] - 2024年12月2日股东大会再次同意公司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21] - 2023年12月11日和2024年12月2日股东大会分别同意公司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2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7] 项目投资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7218.97万元,2024年度投入1725.94万元,累计投入14883.25万元,累计投资进度39.99%[25]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9487.29万元,2024年投入1258.14万元,累计投入3112.17万元,投资进度15.97%,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1月[25] -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7069.55万元,2024年投入467.80万元,累计投入1107.12万元,投资进度15.66%,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1月[25]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1381.50万元,累计投入10663.96万元,投资进度100.02%[25] 理财情况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有多笔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5000万元等,收益率在1.10 - 2.55%之间,已收回理财收益[23] 项目进展原因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2024年投入谨慎,因需优化产品设计等[26] -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宏观等因素影响,2024年投入审慎,建设进度延缓[26]
威星智能(002849)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5
审计相关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威星智能2024年12月31日财报内控有效性[3] - 天健出具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9] 内控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报内控[8] - 内控有不能防错和发现错报可能性[6] - 据内控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控有效性有风险[6]
威星智能(00284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5
| | |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1 | 页 | | 四、附件 ………………………………………………………第 102—106 | 页 | ...
威星智能(0028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威星智能(0028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本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须事先经公司内部流程申请同意, 且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 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
威星智能(002849)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2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以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符合上市地监管法律的资格要求。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
威星智能(002849)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立威)
2025-04-28 22:52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阅议案及材料,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鲍立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一)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本人鲍立威,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 年 4 月至今在浙大城市学院工作,现 ...
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满后任职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卖出[9] - 上市已满一年,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1]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1] - 董监高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监高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在特定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或按深交所要求[6] - 董监高计划减持股份,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公司拟再次聘任离任三年内董监高,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报告深交所,无异议方可审议[12] - 董监高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9] - 董监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董事会在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告[27] 增持相关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30]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披露股份增持结果公告[22] - 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股份,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2] - 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4] 其他规定 - 董监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16] - 董监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6] - 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主体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6]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含报告期初、期末持股数量等[27] - 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披露相关情况[27] - 违规主体披露上年末持股数量、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信息[29] - 公司披露采取的补救措施、收益计算方法和收回收益情况等[30] - 违规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严重时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3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威星智能(0028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2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3] - 证券事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制度执行情况[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7]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等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22]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要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22] 股东相关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配合做好登记工作[16] - 持股3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需报备[15] 报备与自查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9]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批准并在证券事务部备案[19] - 需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买卖证券情况[2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公司应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28] 其他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3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 证券简称星智能,代码为002849[33]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33]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人员需签名确认[38]
威星智能(0028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2
关联方认定 - 公司将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认定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被认定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每年一季度多部门确定并更新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清单[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9][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0]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7]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7]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18] 交易计算与管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计算[20] - 公司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1]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3] 信息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董事会秘书更新关联方名单[25]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6]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27] - 人员失职或违规致关联交易等方面违规,视情节处分、索赔或追究刑责[27] - 公司保留追究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关联方责任的权利[28] 信息披露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0] - 关联交易公告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审议情况等内容[31] - 成交价格与账面值等差异大说明原因,交易失公允披露利益转移方向[31]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3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