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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0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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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19:05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 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通过"提 问预征集"界面进入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 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股票代码:002883 股票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4-011)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5:00–17:00 举行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 会。本次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
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19:0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62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 ...
中设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9:05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 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 ...
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2024-04-22 19:05
业绩预测 - 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 - 15%[4] - 2024年新承接业务额同比增长5% - 20%[6]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 - 15%[6] - 2024年营业收款同比增长5% - 20%[6] 预算相关 - 预算企业所得税用15%优惠税率计算[7] - 基于2023年情况考虑多因素编制2024预算[2] - 预算编制考虑行业等基本假设[3] - 财务预算含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4] 其他 - 公司采取措施确保预算完成[8] - 预算为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实质性承诺[9]
中设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9:05
内部控制责任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15] - 管理层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15] - 董事会含三名独立董事独立监督内部控制[17] 内部控制制度 - 建立涵盖多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19] - 制定《集团管控大纲》明确内控职责和重点[19]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推进审计工作[19] - 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20] 审计情况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控有效[8] - 报告期内审计部季度检查关联交易无违规[20]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100%[22]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各等级标准[24] - 财务报告内控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各等级标准[2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各等级标准[25]
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19:05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42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证天业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审计收费6311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2] 审计情况 - 2023年聘请公证天业为审计机构,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核查资金占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3][4] - 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审计表现良好,满足工作要求[4][5]
中设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2 19:05
财务审计 - 公证天业审计中设股份2023年度财报,2024年4月21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报表编制 - 中设股份编制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3] 报告报送 - 市场主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年度报告[10]
中设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9:0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兴华先生、朱敏杰女士和黄培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兴华先生、朱敏杰女士和黄培明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1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中设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2 19:05
股票代码:002883 股票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及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
中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2 19:0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