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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0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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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突掀涨停潮,重磅消息引爆!
天天基金网· 2025-11-06 16:40
重庆行政区划调整 - 重庆进行重大行政区划调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涉及两江新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6] - 第一项调整:撤销江北区、渝北区,设立新的两江新区,管辖原江北区、大部分原渝北区及北碚区部分街镇,面积约1360平方公里,人口约352万[7][9] - 第二项调整:将原渝北区北部5镇划归北碚区管辖,调整后北碚区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人口约60万[8][9] - 调整旨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城市功能,促进产业集聚与协同联动,培育新质生产力[6][7][8] 重庆本地股市场反应 - 11月6日午后,重庆板块异动拉升,重庆建工、财信发展、渝开发直线涨停[3][4] - 重庆路桥、中设咨询、美利信、重庆港、渝三峡A等个股跟涨[4] 重庆创新药产业支持政策 -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目标到2027年全市每年获批上市创新药1-3个,创新药总数达10个,培育产业创新综合体3个,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3个,打造创新药产业集群3个[3][10] - 对符合要求的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项目,按临床前至III期临床试验四个阶段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研发投入20%[10] - 对获批上市的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11] - 促进人工智能赋能药物创新,建设高质量生物医药行业数据集,构建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药物研发体系[12]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中长期授信、知识产权质押,发挥产业投资母基金作用,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上市融资[13]
江苏共有上市公司715家
搜狐财经· 2025-11-06 14:52
上市公司总体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江苏共有上市公司715家,其中上交所主板220家、科创板114家,深交所主板125家、创业板203家,北交所53家 [1] - 2025年10月江苏新增上市公司1家(长江能科),2025年度累计新增上市21家 [1] - 江苏714家上市公司(不含北交所1家)总市值为85,985.35亿元,公司数量和总市值分别占A股相应总量的13.12%和8.01% [3] 上市公司市值分布 - 江苏省总市值千亿以上(不含北交所)的上市公司共12家,包括恒瑞医药、药明康德、江苏银行、国电南瑞、华泰证券、南京银行、沪电股份、S恒立液压、东山精密、徐工机械、天孚通信、洋河股份 [5] - 总市值排名末尾十位的江苏A股上市公司(不含北交所)为扬子新材、南卫股份、光格科技、雪浪环境、中设股份、*ST恒久、艾隆科技、金埔园林、*ST天龙、*ST苏吴 [7] 上市公司融资情况 - 2025年10月,江苏A股上市公司融资共3家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69亿元 [7]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度江苏上市公司融资共49家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14.38亿元 [7]
重庆本地股异动拉升
第一财经· 2025-11-06 14:24
股票价格异动 - 重庆建工股价直线涨停 [1] - 渝开发股价上涨超过9% [1] - 中设咨询、重庆路桥、重庆燃气、重庆港等公司股价纷纷拉升 [1] 涉及公司 - 股价异动公司包括重庆建工、渝开发、中设咨询、重庆路桥、重庆燃气、重庆港 [1]
重庆本地股短线拉升,重庆建工直线涨停
新浪财经· 2025-11-06 13:50
市场表现 - 重庆本地股出现短线拉升行情 [1] - 重庆建工股价直线涨停 [1] - 渝开发股价上涨超过9% [1] - 重庆路桥、重庆港、中设咨询等公司股价纷纷拉升 [1]
中设股份: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1 07:1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 公司财务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服务业,占比100% [1] 行业动态 - 行业出现多地负电价现象 [1] - 在卖电不挣钱的情况下,电厂不愿停机成为行业关注问题 [1]
中设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263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1 07:0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约1.35亿元,同比大幅减少69.4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635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687元 [1]
中设股份(002883.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2635.09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31 00:31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 [1]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4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2635.09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2712.31万元 [1]
中设股份(002883.SZ):前三季度净亏损2635.09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9:3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5亿元,同比大幅下降69.4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35.09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2712.31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1687元 [1]
中设股份(002883)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8: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 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1] - 有权取得公司必要资料、走访相关机构和开展专项调查工作[1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3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 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34]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4] - 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表决[34]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35][3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37] - 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董事、高管列席会议[37] - 可要求外部审计等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费用公司支付[38]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成员需签名[40] - 会议相关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呈报董事会[41]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下设工作小组,以公司审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24]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内部审计机构及部门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7]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问题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中设股份(002883)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30 18:5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6][7]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5] 担保规定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且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7]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可讨论但不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参与并说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2][23][24]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9]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提交文件[31] - 关联交易公告应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等内容[34]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34]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4]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比例计算数额达要求适用规定[3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