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00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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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00292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2
业务内容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等[2] 审议审批 - 全年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计划制订等工作[6] - 采购及销售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6] - 审计部门监督合规性[6] - 证券部审核决策程序并披露信息[6] 异常处理 - 汇率或利率波动,财务部分析上报,财务总监下达指令报备董事长[10] - 业务重大异常,财务总监提交报告方案报董事会审批[11]
联诚精密(0029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9]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被提名人应作符合条件公开声明[1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至少三个条件之一[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提名[15] - 履职不符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应按时提供,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2]
联诚精密(002921)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障战略目标实现[2] - 内部控制工作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等[4] - 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7] 遵循原则与要素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等原则[7] - 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9] 控制手段 - 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9] - 建立内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9] 治理结构 -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11] - 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12]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2]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4] 风险识别 - 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等因素[18] - 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等因素[18] 风险策略 - 采用风险规避等策略控制风险[19] 控制措施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等[22] 信息沟通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信息程序[26] - 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内外部信息[26] - 将内部控制信息内外沟通反馈[26] 反舞弊机制 - 建立反舞弊机制,重点关注资产侵占等[27] 系统控制 - 加强信息系统开发等方面控制,保证系统运行[26] 内部监督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30] 缺陷整改 - 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报告整改情况[30] 自我评价 - 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31] 资料保存 - 妥善保存内部控制相关记录资料[3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各子公司根据本制度建立内控管理制度[33] 制度解释与实施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
联诚精密(00292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关联交易[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8]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其他需关注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关注[11] - 公司董监高变动、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1] - 生产经营、核心竞争能力等重大变化需公告[11] - 订立重要合同、获大额补贴等其他事项需披露[11] 重大事项报告相关 - 第一责任人及联络人变更需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向证券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3] - 重大事项进展如签署协议、获批准等需报告[1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分董事、部门等不同情况[13] -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方式有书面、电话等[14] - 各部门、子公司重大事项按规定路径上报[14] -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应提预案并报告[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责任人责任[18] 重大诉讼仲裁计算原则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9]
联诚精密(0029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2] - 六种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表决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4]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7] 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部分提案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审议事项 - 股东会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多方面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7]
联诚精密(0029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8] - 年度业绩预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满足条件可免披露[9][10] - 半年度业绩预告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满足条件可免披露[9][10] - 定期报告变更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32] 信息披露情形 - 重大交易除特定情况外,满足6个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14][15] - 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经特定审议通过并决议披露[15] - 日常交易合同满足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16][17] - 关联交易满足3个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 重大事件如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应立即披露[20] - 特定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等情况应披露[20][21]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2] 信息披露修正 - 业绩预告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触及规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0] - 业绩快报预计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1]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盈利预测数据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及专项说明[1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不得擅自发布未披露信息[27]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28] - 特定股东应指派专人对接信息披露事务[30] - 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事件时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30][33]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证券部对定期报告编制分工并制订时间表[32]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时完成分工并提交证券部[32]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完整定期报告[32] - 董事长召集审议定期报告[32] - 审议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披露[33] 其他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归档[34] - 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保密[36]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37][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0] - 证券部保管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可要求赔偿[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采取措施并处分责任人[42] -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45]
联诚精密(0029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2] - 长期投资指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3] 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负责审批[8] - 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负责审批[8] 管理规定 - 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应提交公司统一决策[9]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小组负责对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0] - 重大投资项目可单独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3]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15]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新建子公司应每月报送财务报表[16]
联诚精密(0029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会议通知与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发出,全体同意可免除[3]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表决与决策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8]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特别职权经全体过半数通过可行使[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0]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在述职报告说明参会情况[10]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支持[10] - 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10]
联诚精密(0029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不超12个月现金管理[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永久补流和还贷不超30%[16]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披露[10]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按比例经不同程序审议[19] - 拟变更、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1][22] 报告与核查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24][1] - 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经独董同意可聘请[1] - 保荐人或独董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1] 其他 - 重大事项10个工作日向基金业协会报告[3] - 年度结束4个月内向协会报送审计财报[3] - 违反办法深交所将惩戒[5]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上市核准后实施[5]
联诚精密(0029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30 21: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6] - 沟通方式包括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7] 管理职责与要求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13]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等情况[14] 制度执行与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批准之日起实施[18] - 原制度废止,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