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00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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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2 17:19
股份解除质押 - 蔡为民本次解除质押10,834,300股,占其所持8.26%、总股本1.46%[1]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蔡为民持股131,182,944股,比例17.62%[2] 股份质押 - 截至公告日,累计质押49,245,640股,占所持37.54%、总股本6.62%[2] 质押股份状态 - 截至公告日,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49,245,640股,占比100%[2] 未质押股份 - 截至公告日,未质押股份49,141,567股,占未质押59.97%[2]
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09 20:0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3 人,可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40,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4%。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07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 ...
青鸟消防: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12-09 20:0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36-4 号 致: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鸟消防"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
青鸟消防: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2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0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青鸟消防: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09 20:09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证券代码:00296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本独立财务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 一、释义 | 1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 | (一) |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5 | | (二) | 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 | | 除限售期获授权益的原因 6 | | | (三) | 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对公司的 | | 影响及后续措施 7 | | | (四) | 结论性意见 7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8 | | (一)备查文件 8 | | | (二)咨询方式 8 | | 取消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授权益相关事项 一、释义 之 | 青鸟消防、本公司、公司、上 | 指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 | --- | --- | --- | | 市公司 | ...
青鸟消防: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获授权益的法律意见
2024-12-09 20:09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取消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获授权益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36-5 号 致: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鸟消防"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
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09 20:0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3年10月13 - 23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10天[5] - 2023年10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6]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同意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7] - 2024年8月21日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8] - 2024年12月9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议案[8]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7.0582224263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7.1977114238亿元,较2022年增长15.68%[1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目标为2023年营收或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15%[10] 激励对象情况 - 323名激励对象中22名已离职,24名考核合格但行权比例未达100%,299名考核良好及以上达100%可行权[10][11] 股票期权情况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32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171.8714万份,行权价格11.59元/份[2] - 激励对象可行权比例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0%[9] - 公司将注销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19.5286万份[11] - 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93元/份调整为11.59元/份[12] - 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9万份[12][14] - 公司注销24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行权比例未达100%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4.5286万份[14] - 公司取消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权益,涉及股票期权1794.6万份[14]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171.8714万份,行权价格11.59元/份,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17] - 323人获授股票期权2991万份,本次可行权1171.8714万份,占已获授比例39.1799%,占总股本比例1.5744%[19] 其他 -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 -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1] - 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171.8714万股[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行权条件成就,律师认为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合法有效[25][26][27]
青鸟消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12-09 20:09
资金募集 - 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发行价24.01元/股,募资1,786,876,589.82元[1]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734,874,869.54元[1] 协议签署 - 2022 - 2023年多次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3] 资金使用与账户 - 招行北京海淀支行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已用完[4][5] - 已办理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协议终止[5]
青鸟消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9 20:0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1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
青鸟消防: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20:09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0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康亚臻、高俊艳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 6 票,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11,718,714 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 323 名。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