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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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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 公积金转增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政策调整与监督 - 分红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17]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2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交易审批标准 - 董事会决定交易需满足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要求[7][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有成交金额及占比标准[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特定比例同意[13][15] - 无关联关系董事会议举行与决议有相关规则[17] 其他规则 - 董事委托出席会议有数量限制[1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并由董事会解释[23]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4] 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离职手续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离职生效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0]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2]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5]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3]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2] - 现任董高人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2][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或买卖衍生品种,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6] - 任期内买入证券须持满六个月后才能转让新增股份数的25%[6] - 结算公司自董事和高管公告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股份[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9] - 董事会若发现董事和高管涉嫌违规交易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报监管处理[10]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提名由董事长等进行,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三分之二,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通过[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
瑞玛精密(00297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公司营业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报告披露[27] 业绩预告相关 -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及时披露业绩预告[2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4] - 区间方式业绩预计,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需修正业绩预告[25] - 确数方式业绩预计,最新预计金额与原预告金额相比变动达50%以上需修正业绩预告[25] 其他披露规定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4]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董事会公章[12] - 公司出现特定重大违法情形需及时披露并每月披露风险提示公告[29] - 公司出现多种情形之一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如变更公司章程等[29] 报告编制与审批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1]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按章程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1] - 重大信息报告后需经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及提交审批[33]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4] - 董事会秘书接到监管质询需及时报告董事长并核实[34]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6] - 董事会每季度对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38] - 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60]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人员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5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2] 其他职责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9]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进行并提前公告[50]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54]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54]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5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55]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6] - 董事会秘书应按程序回复监管部门问询函等函件[57]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8] - 公司各部门等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规定[60]
瑞玛精密(0029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0][11]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董事会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改,经股东会审议生效[27]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并修订[27]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27]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6]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通报者不得担任[4][5] 聘任解聘流程 - 拟聘董秘需提前5个交易日报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6][7] - 董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8]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9] 职责与义务 - 董秘负责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12] - 董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14] 违规处理 - 董秘股票买卖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14] - 执行职务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聘任1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7] - 聘任董秘、证代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17]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进展暨完成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1-28 21:01
公司信息 - 成立于2012年3月22日[3] - 注册资本12117.15万元整[3] 公司决策 - 2025年9月30日和10月2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增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议案[2] 变更登记 - 近日完成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新《营业执照》[3]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5年11月29日发布[6]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8 21:01
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2] -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取消监事会后相关人员职务自然免除[3] - 修订《公司章程》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份通过[5] - 修订24项制度,制定2项制度[6][7] - 部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生效[7] 信息披露 - 《公司章程》等文件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5][8] - 公告于2025年11月29日发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