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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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业务规则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不得投机,与有资质机构交易[9] - 业务金额达或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批[12] 管理安排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业务运作管理,可转授权签署协议[14] - 资金管理部经办,内部审计部监督,董事会秘书审核披露[14] 风险控制 - 选适合、流动强、风险可控产品,不投机套利,仅与合规大型金融机构合作[19][20] - 业务基于外币收支谨慎预测,交割日期匹配,亏损达标准 2 个交易日内披露[20][22] 档案保管 - 相关交易文件财务部门存档,原始档案保管至少 10 年[24]
乐普医疗(3000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流转需部门或原持有公司负责人批准[9][10]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1] 备案要求 - 特定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名单备案[13][14]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由证券部组织,董事会秘书审核报备[15] 禁止行为与责任 -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或为他人谋利[18]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可给予处分、追究责任[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4][25]
乐普医疗(3000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调审计时间,进场不得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3][4] 审计职责 - 审核年度财务信息及报表,监督审计实施并评估总结[3] - 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3] 沟通协作 -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年审机构加强沟通并形成记录[6] - 财务部为年报沟通牵头部门[7] 流程规定 - 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表决提交董事会及工作总结报告[5] - 原则上不得在审计期间改聘,改聘需按流程进行[10]
乐普医疗(300003) -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15] 关联人规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多种情形的法人或组织,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10][11]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人提供资金[17]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需对公司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18]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8] 表决规定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关联董事表决时须回避,不得参加表决且不计入法定人数[24]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借款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借款[8] 防范措施 - 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18][19]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决议通过标准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信息告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44]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参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协商定价[39][4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2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4] 议案处理 -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需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议[33]
乐普医疗(3000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公司治理 - 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技术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若干副总经理[5]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11] - 技术总监负责组织研究行业技术方向,制定公司科技战略[14]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拟定财务制度,编制年度报告[16] 工作流程与规定 -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计划、可研、立项、审批实施、跟踪报告、验收审计[29][30][31] - 人事任免需部门考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总经理签发文件[31] - 大额款项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31]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重大事项,纪要需分送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24][36] - 会议记录由总经办保存,存续期内存档不少于十年[29] 其他 - 总经理任期内辞职、解聘等需进行离任审计并提交专项报告[34]
乐普医疗(300003)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资金占用[6]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6]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不得拆借等方式提供资金[8][9] 监督检查 - 财务和内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资金占用情况内审[13] 责任追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13]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金将视情节处分或追责[19] 侵占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必要时诉讼冻结股份[15]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制定清欠方案,原则现金清偿[15][16]
乐普医疗(30000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10]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7]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7]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23]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10] - 专户数量原则不超项目个数,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8] - 存放坚持审慎选银行、专户存储、便于监管原则[9]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非金融企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14]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投资[15] 募集资金使用程序 - 按发行申请文件、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不超6个月[24] 项目论证与调整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29]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32] 监督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33]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末出具核查报告[3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擅自变更投向,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损失由责任董事赔偿[37] - 高管擅自变更投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损失由高管赔偿[37] - 董事、高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股东会或董事会罢免,追究法律责任[38] 其他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权属股东会[41]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2]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以章程为准[42]
乐普医疗(3000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3] - 不符任职资格或独立性应停止履职辞职[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董事会应采纳[26] - 专门会议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4] - 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4]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36] 决策与披露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26]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7]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26][27]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40]
乐普医疗(3000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等[10][1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3]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公告与信息披露 - 公告信息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不得先于指定渠道披露[14] 股东会安排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5] 网站信息更新 - 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信息[17] 投资者说明会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编制活动记录表[19][20] 投资者平等对待 - 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对一沟通创造机会[22] 调研接待与信息披露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咨询渠道设立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对外公布[26][27] 互动易平台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28][29] 现金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充分沟通[29] 调研与采访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9] 调研机构沟通 - 与调研机构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0] 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34]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36]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38][39][40] - 对董事等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大型活动应组织专门培训[42] 档案制度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档案至少包含参与人员等内容[4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42] 致歉与制度执行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行政处罚等情形下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4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4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5]
乐普医疗(3000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投资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下且公司无法实际控制的公司[10]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对外投资事项需满足多项指标均在50%以内;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内[13] - 董事会决策的部分对外投资事务需经营管理层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审批,涉及资产总额等有相应比例限制[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金额在30万元以内,或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的投资事务,由经营管理层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审批[15] 投资流程 - 公司经理层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资议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提交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决策[12] - 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可签投资协议草案,但须经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17] 投资审查 - 一次性完结的投资事项应在项目完成后30日内进行审查、评价;长期性投资事项一般一年一次进行审查、评价,于前一年度结束后45日内进行[22] 特殊投资规定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4]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派人跟踪资金[25]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人员分离[25] - 购入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26] - 财务部门定期核对证券投资资金,及时入账利息、股利[2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违规对外投资或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损失,重大损失可被罢免或提处分建议[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31]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改权属股东会,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