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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2 20:37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二个月内召开[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不得低于10%[10]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8] - 审议五类重大交易事项,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8] - 审议公司对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外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情形[19][20] - 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20] 董事会审批事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事项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14] - 董事会审批单项对外担保金额需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时可由董事会审批[15] - 为资产负债率未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可由董事会审批[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可由董事会审批[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22] - 拟处置固定资产价值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固定资产总价值30%时由董事会审批[22]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5]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十天通知[33] -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取消提案需在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39]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十五日以前通知[39] - 股权登记日与现场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1]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内公告[4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41] 临时股东大会相关 - 提议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内容[43] - 召集人需在股权登记日后3个交易日内、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提示性公告[43] 投票相关 - 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不超过二人为限[46]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包括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62]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审议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6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63]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64] -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推选三名监票人,其中监事一名,股东代表两名[65] - 关联交易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68] - 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任人数相同的表决票数[6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2] - 股东大会审议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结果应及时公开披露[6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6] - 主动退市或转变股票交易场所,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其他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79] - 股东大会资料保管期限为十五年[82] - 利润分配方案等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事项[84] -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办理决议公告事宜,内容和格式应符合交易所规定[83][84] - 提案被否决应在决议公告中特别提示并披露提案名称,再次提交需说明相关情况[86] - 本次股东大会变更以往已表决提案,应在决议公告中特别提示并披露相关信息[87] - 本规则所称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93]
尤洛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12 20:37
关联方界定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8]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9] 关联方确定 - 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内审部每年第一季度确定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清单[11]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部分股东回避表决[23]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25] - 单笔或累计标的超300万元或占最近审计净资产0.5%以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25] - 单笔或累计标的超3000万元或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董事会发表意见、聘独立财务顾问,经股东大会审议[2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签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公告[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聘中介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大会[36]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6] 重大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3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3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38]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拟与关联人关联交易总额超3000万元或超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董事会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申请公告[4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8] 重大关联交易后续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两个工作日内,董事会秘书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49]
尤洛卡: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1-12 20:37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4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的范围 4 | | 第三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9 | | 第四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11 | | 第五章 | 附则 13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
尤洛卡:尤洛卡内部问责制度
2024-01-12 20:37
问责小组 - 公司设立“问责小组”,董事长任组长,监事会主席任副组长[7] 问责范围与形式 - 问责范围含不能履职等多种情形[9][10] - 问责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5] 责任承担与处罚 - 故意造成损失担全责,过失按比例承担[14] - 六种情形可从轻等处理,八种情形应从严处罚[16][17][18] 问责提出与被问责人权利 - 对董事、董事长问责提出方式不同[20] - 被问责人有说明、配合、申辩和申诉权[21][2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
尤洛卡: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01-12 20:37
股权交易 - 公司拟1.35亿元转让南京领锐11.42%股权,转让后不再持股[2] - 转让前持股11.42%,转让后汪先锋等三方合并持股60.17%[11] - 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2024年1 - 6月付清[14] 南京领锐情况 - 2023年资产总额124018.30万元,负债84927.53万元,净资产39090.77万元[6][10] - 2023年营收86812.47万元,净利润5346.16万元,扭亏为盈[10] 其他要点 - 转让所得用作公司日常经营[23] - 交易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不损害股东利益[24] - 独立董事同意转让提交审议[25]
尤洛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12 20:37
治理机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3]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协调,内审及财务部牵头[3]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事务所及管理层沟通[4] 交易限制 - 特定报告披露前,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职责要求 - 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出具说明和意见,检查事务所资格[6] - 改聘事务所应发表意见并报告,安排与注会见面会[6][7] - 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
尤洛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2 20:37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责 5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及提案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记录 18 | | 第六章 | 附则 20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 ...
尤洛卡: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12 20:37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3 | | 第三章 | 职权 5 | | 第四章 | 责任与权限划分 7 | | 第五章 | 报告制度 1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办公会及总经理工作机构 11 | | 第七章 | 考核与问责 13 | | 第八章 | 附则 14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
尤洛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2 20:37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 ...
尤洛卡:尤洛卡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3-12-18 16:21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矿用智能辅助运输等三业务占智慧化矿山模块营收约45%、35%、20%[2] 市场地位 - 煤矿顶板及冲击地压安全监测等两系统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2] 新技术研发 - 智能辅助运输机车和产品巡检机器人采用多模态AI辅助判断技术[3] 未来展望 - 顶板安全监测业务需求稳中有增,单轨吊机车渗透率将增大[3] - 单轨吊机车后期维护等保障持续市场需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