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3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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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2025半年报
中证网· 2025-08-19 09:34
公司业绩表现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至3.2亿元 净利润增长22%达0.85亿元[1] - 煤矿智能装备业务收入2.1亿元(占比65.6%)同比增长18%[1] - 智慧矿山信息系统业务收入0.9亿元(占比28.1%)同比增长12%[1] 产品结构分析 - 主打产品煤矿顶板灾害监测系统市占率保持行业第一[1] - 新增智能掘进装备生产线 已实现销售收入0.3亿元[1]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5%达0.42亿元 占营业收入13.1%[1] 市场拓展情况 - 西北地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 新增订单1.8亿元[1] - 与3家大型煤矿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总金额2.5亿元[1] - 海外市场实现突破 首获蒙古国500万元设备订单[1] 产能建设进展 - 矿用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工程完工 产能提升40%[1] - 新建智能焊接机器人生产线 生产效率提升35%[1] - 存货周转天数减少12天至68天 应收账款周转率提升0.3次[1]
尤洛卡(300099.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3853.2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1.22%
新浪财经· 2025-08-19 09:27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2.40亿元 [1] - 归母净利润3853.29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388.83万元 同比增长11.22% [1] - 摊薄每股收益0.05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0.01元 同比增长11.28% [1] - 毛利率45.40% [1] - ROE 1.67% 较去年同期提升0.21个百分点 [1] 营运能力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971.98万元 [1] - 总资产周转率0.09次 [1] - 存货周转率0.53次 较去年同期增加0.09次 同比增长21.92% 实现连续两年上涨 [1] 资本结构 - 资产负债率18.91% [1] - 股东户数4.02万户 [1] - 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3.04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41.28% [1]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王媚花持股27.6% [1] - 第二大股东李巍屹持股4.53% [1] - 第三大股东闫相宏持股2.58% [1]
尤洛卡: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8 21:4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 [1]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337,793.26元(含税) [1]
尤洛卡:9月4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20:44
公司治理安排 - 尤洛卡将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尤洛卡(300099.SZ):上半年净利润3853.29万元 同比增长11.22%
格隆汇APP· 2025-08-18 19:5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3986.48万元 同比下降5.08% [1] - 归母净利润3853.29万元 同比增长11.22% [1]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731万元 [1] - 销售费用通过渠道优化同比减少910万元 降幅23.5% [1] 业绩驱动因素 - 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成本控制成效显著 [1] - 非经常性收益贡献突出 政府补助等政策性收益同比增长726万元 [1]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391万元 [1] - 税负结构优化 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231.73万元 [1] 业务状况与展望 - 收入下降主要受传统业务领域市场环境影响 [1] - 加速智慧矿山研发成果转化 推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 [1]
尤洛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853.29万元,同比增长11.22%
新浪财经· 2025-08-18 18: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亿元 同比下降5.08% [1] - 净利润3853.29万元 同比增长11.22% [1] 利润分配预案 - 以7.37亿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 [1] -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尤洛卡(300099)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18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7,265,255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即五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4]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7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84]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表决,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6]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8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9]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表决时应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9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9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3]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总数二分之一[96][97]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98][9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3]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日交易内披露情况[105]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10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9] - 公司董事长变动需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备案[1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6] - 总经理发生变动时,应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备案[14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4]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7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7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7]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9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9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96]
尤洛卡(3000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4]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7]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违法受罚等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最迟发选举公告时报送材料[12]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6]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8]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1]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2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3]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6] - 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建议记载意见理由[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政策提建议[26]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其他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1] - 保障知情权,通报情况等[33] - 两名以上要求延期应采纳[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40]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7][38]
尤洛卡(3000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8 18:4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以定期报告方式进行公告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 ...
尤洛卡(30009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原则上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提案与职责 - 董事、高管可提议案,职能部门提供资料[13]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6] - 细则自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