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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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30011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委托理财资金要求 - 应为闲置资金,募集资金除现金管理外不得用于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十二个月[4] 委托理财收益要求 - 原则上应大于等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收益[7] 委托理财审议决策 - 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须股东会审议[8] - 金额低于净资产50%等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9] - 金额低于净资产10%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10]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以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委托理财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手续办理等[14] - 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并核实账务汇报[18] 委托理财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并发表独立意见[19] 制度适用范围及生效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瑞普生物(30011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对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2]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4]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内审机构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一次[2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一次[22]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控审计报告[23] - 内审资料保存10年[29] - 被审计对象有权对审计报告提意见[17] - 公司应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4] - 对优秀内审人员给予奖励[31] - 违规按规章处罚[32]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解释,自董事会通过日实施[34]
瑞普生物(3001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自然人关联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9]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15]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问询[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预报重大信息[18]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当日报告决议情况[20] - 就已披露重大事件签署协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当日报告协议主要内容[20] - 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信息报告义务人及时报告情况[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进行评估、审核,判定处理方式[21] - 若需披露,董事会秘书立即组织证券部起草披露文件并履行程序[21] - 证券部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证监会和深交所的重大信息[21] 责任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5] - 证券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为重要的信息披露责任部门[25]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5] 其他规定 - 公司及各部门等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当日内报告[26] - 不向证券部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等情形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0]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等处分并要求承担责任[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21]
瑞普生物(300119)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风险投资审批 - 风险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长提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风险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长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投资额度预计 - 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进行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8] - 对未来12个月内衍生品交易进行预计,额度超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 文件提交与披露 - 董事会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9] - 已交易衍生品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1] 项目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每半年度全面检查风险投资项目进展,预计收益和损失并报告[13] - 相关负责人跟踪衍生品价格变化,提交风险分析报告[13] 人员与审查 - 从事衍生品交易应合理配备专业人员,指定审计委员会审查相关情况[13] - 拟进行衍生品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前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6] 资金管理 - 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及保证金管理[14] 投资评估与咨询 - 投资项目实施前要评估市场前景、行业成长性等多方面[16] -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咨询论证[16] 项目进展报告 - 风险投资项目有进展或变化,负责人应及时报告[16] 止损与处置 - 针对衍生品或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18] - 处置风险投资前需进行分析论证并上报董事长[18] 会计核算与评估 - 财务部对处置的投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18] - 投资项目处置完成后要评估收益损失及问题并提交报告[18]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
瑞普生物(3001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4] - 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5] 会议审议 - 部分特别职权及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12] 会议决议 - 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生效,应有书面记录[15]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7]
瑞普生物(3001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50119",简称为"瑞普投票"[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9]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流程安排 - 股东会通知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5]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7] - 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7] 投票规则 - 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交易和互联网投票合并计算[14] 后续事项 - 股东会次日可查交易系统投票结果[15] 公司责任 - 维护技术系统确保投票渠道畅通[17] - 保管投票记录,按意愿报送数据[17] - 提供交易系统投票结果查询服务[17]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经审议生效修改[17][18]
瑞普生物(3001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委员提名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范围 - 研究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等并提建议,检查决议实施,研究 ESG 治理[7][8]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瑞普生物(3001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交易通知与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并申报公告[1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5] 减持规定 - 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20] - 计划含拟减持数量等内容[21]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按规定报告公告[21]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违规买卖董事会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22] 其他规定 - 5%以上股东参照董事和高管规定执行[16] - 因离婚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则[22] - 违规收益归公司,严重将受处分或处罚[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2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7]
瑞普生物(3001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否则相关文件无效[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0]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三类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5] 担保对象 - 为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担保视同公司行为[5] - 被担保人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形不得担保[9]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对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6]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十五日内公司应披露[29] 风险评估 - 董事会审议前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可聘机构评估[8][9]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以数据孰高为准[18] 申请资料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含企业基本资料等[10]
瑞普生物(300119)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8:47
应急组织 -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常务副组长[8] 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信息类[4][5][6] 处理原则 -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合法合规、及时积极、统一领导组织、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6] 预警预防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责任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汇报[11] - 预警信息由责任人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重要信息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13] 应急处置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立即控制事态,启动应急预案先期处置[15] -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相应处置措施[15][16][17] - 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9] 善后工作 - 应急小组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并总结经验[20] - 拟定善后处理意见,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1] 后续要求 - 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续报情况[20] - 各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22] - 宣传应急常识并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24] 评价追责 - 处理评价工作包括调查、总结、评价、整改四方面[26] -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奖励突出贡献者,处分失职渎职人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