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300230)

搜索文档
永利股份(300230)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利带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 ...
永利股份(3002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在独立董 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
永利股份(3002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 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对董事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 ...
永利股份(3002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从事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 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聘任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永利股份(300230)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 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 ...
永利股份(3002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纵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 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 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 和实际效果。 第六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进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
永利股份(30023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 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 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 ...
永利股份(30023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上海永利带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永利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4582791P。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5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 ...
永利股份(30023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权;召集人既 ...
永利股份(3002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利带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