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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6: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 | | | |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飞力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6: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 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 斌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1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飞力达:江苏飞力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6: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 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 ...
飞力达: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6:32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 ...
飞力达: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6: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收总额50.24亿元,综合物流收入22.77亿元,国际货代业务收入27.47亿元,与2022年相比分别增长 -25.81%、8.21%、 -39.37%[2] - 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2180.44万元,同比下降79.74%[2] 用户数据 - 2023年公司海运进出口箱量同比2022年上涨约20%,空运业务量与2022年同比基本持平[2]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将做好股东大会工作,制定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聚焦主赛道、加快海外布局、新增个性化服务团队等提升内生动力和服务能力[3][4] 会议决策 - 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财务决算等[5] - 2023年5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长等议案及投资东莞项目议案[5] - 2023年7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等议案[5] - 2023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2022年度审计相关议案[7] - 2023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7] - 2023年5月19日提名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6] - 2023年5月19日审计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6] - 2023年8月16日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6] - 2023年8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6] - 2023年10月16日审计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等议案[6] - 2023年10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议案[6] - 2023年12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相关制度等议案[6]
飞力达: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6: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21,804,407.01元[3]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746,978,041.46元[3]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5,993,431.12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0.15元(含税),拟派5,561,553.00元(含税)[2][3] - 利润分配预案获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同意,待股东大会批准[5][6][7]
飞力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德权)
2024-04-22 16:32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蒋德权,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博士学历。副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武汉大学讲师、副教授,香港 理工大学博士后,2018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并兼 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安 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和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 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 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3 年 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 ...
飞力达:关于子公司出具中标通知书暨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4-04-18 18:1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具中标通知书暨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 集散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 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 件集散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与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东莞飞力达 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2023年6月12日和2023 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 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和《关于子公司竞拍获 得土地使用权暨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5)。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 ...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16 16:21
担保额度 - 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总额度不超2.2亿元[2]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5亿元[2] -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500万元[2] 具体担保事项 - 上海飞力达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120万元履约保函[3][4] - 保函期限从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5] 担保余额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1.058436亿元[6]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余额6579.76万元[6] -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余额4004.60万元,占净资产7.19%[6] 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飞力达资产负债率74.98%[3]
飞力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9:13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3月15 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 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