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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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3-27 19:5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利德曼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 ...
利德曼:《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3-27 19:28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修订前为5家[3]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候选人不符规定,提名人需说明情况及应对措施[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任期与履职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并披露理由[8] - 不符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8] - 履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8] - 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撤换[9]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9] 职责与权限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0] - 行使部分职权有不同同意比例要求[10]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相关 - 上市公司应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2] 意见与报告 - 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意见[12]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3] 工作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4]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资源获取[14] - 提前通知决策事项并提供资料[1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1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6] 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16]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16] 制度生效 - 修订后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6]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3-27 19:28
工作数据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5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3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4] 公司情况 - 公司各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5] - 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已履行[7] 人员变动 - 2024年3月保荐代表人王辉接替蔡诗文履行持续督导工作[8] 监管情况 - 报告期内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公司无监管措施事项[9]
利德曼: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03-27 19:28
制度规范 - 2024年3月制定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的制度[2] - 关联方含关联法人和自然人,资金往来分两类[4] 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5] 责任分工 - 董事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6] 处理措施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 以资抵债方案须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投票[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2]
利德曼: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秉 承对公司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进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全面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企业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155.4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62%, 下降原因主要为 2023 年国内医院诊疗活动恢复为以常规检验为主以及生 化诊断试剂肝功项目实施了集中带量采购等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533.74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879.30 万元。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193,839.86 万 元,比年初减少 2.94%,主 ...
利德曼: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3-27 19:2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8月18日募集资金净额550,831,226.98元到账[9] - 2023年末期初募集资金净额277,390,290.45元[11] - 2023年募集资金总额55083.12万元[19] 资金使用与结余 - 2023年末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元[11] - 2023年末募集资金利息净额341,774.72元[11] - 2023年末现金管理收益5,840,749.75元[11] - 2023年末实际结余73,572,814.92元[11] 投资与管理 - 2023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 - 2023年无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16] - 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21000万元[1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90.11%[19] - 2023年同意用不超28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20] - 2023年末尚在现金管理资金5000万元[20]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7 19:2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6,213,152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56,600,000.32元,净额550,831,226.98元[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277,390,290.45元[2] - 2023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82,524.47元,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期末结余73,572,814.92元[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3年3月同意使用不超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 - 2023年4月、8月分别购买2亿元结构性存款,7月、11月到期赎回,12月购买5,000万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5,000万元认购结构性存款,23,572,814.92元认购“流动利D”产品[9] 项目与合规 -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变更[10] - 2023年度公司披露募集资金情况合规,无违规情形[12] - 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为90.11%[16]
利德曼: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7 19:2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32,014.83元[1][2] -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267,708.11元[1][2] - 本次计提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199,722.94元[5]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45,800,081.95元,账面价值149,666,498.47元[2] - 存货账面余额90,680,031.02元,账面价值88,277,014.26元[3] - 商誉账面余额233,109,472.96元,账面价值144,661,681.47元[3][4] 审批情况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两会审议通过[1][2][6][7] - 董事会、监事会认为计提能公允反映公司情况[6]
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谦)
2024-03-27 19:2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3] - 2023年多次董事会会议发表意见[5][6][8] 审计与履职 - 2023年聘任华兴为审计机构[7]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有效[1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学习法规促规范[13] - 2024年希望公司稳健发展增盈利[13]
利德曼: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主管地方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资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