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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3003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意见,监督整改[10] - 指导监督审计部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3]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23][24] 其他规定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8] - 发现董事等违规可通报、提罢免建议[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可被免职[26]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32][33]
宜通世纪(300310)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宜通世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 职责,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经 营偏离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 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 事项和高 ...
宜通世纪(3003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6] 股票买卖限制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4] 减持管理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6] - 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实施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7] 其他规定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离婚致持股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8] - 定期报告披露董高人员买卖情况[18]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 制度以相关规定为准,自董事会通过生效[22][24]
宜通世纪(3003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 待全体投资者,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 定的前提下,公司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
宜通世纪(3003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提名流程 - 选举新董事或聘任新高管前十天,提建议名单并提供材料[12]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除外[14]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6] 制度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23][26]
宜通世纪(3003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信息披露情形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时需业绩预告[17]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7]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2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27] - 证券事务部编制控股子公司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2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证券事务部工作[32]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信息[35] 财务与保密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审计部监督并报告[40]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长等为保密工作责任人[51] 豁免与暂缓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4] - 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5]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相关事项并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47] 报告与档案管理 - 当出现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情形,责任人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49]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发生重大进展变化及时报告[49]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0]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并指派专人处理[52]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管[52]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查阅需董事会秘书同意[53]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5]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5]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5]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56] - 公司聘请方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0]
宜通世纪(30031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委托理财额度审批 - 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4] - 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千万,董事会审议披露[9] - 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股东会审议[9] - 超募资金单笔使用达5000万且达总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0] - 未达董事会标准,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实施[9] 委托理财管理 - 证券部公开披露投资信息[13] - 财务部门日常核算并报表列报[15] - 审计部每季度末全面检查[19] - 独立董事必要时可聘外部审计专项审计[23] - 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执行、投资及损益情况[25] 制度相关 - 违反规定追究人员责任[20]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2] - 子公司按制度审批报备[22]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4] - 条款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4] - 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6]
宜通世纪(3003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和《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 ...
宜通世纪(300310)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10类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管理部门[2] 自查与追责 - 在年报、半年报及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并追责,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0]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相关主体填写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内幕信息流转需同意审批,传递报备[17][18] - 对外报送涉及内幕信息资料经董秘审核,视情况报董事长和董事会[19] - 可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告知义务责任[20] - 内幕交易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8]
宜通世纪(3003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15 16:1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指定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5][6]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11] - 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11] 审计计划安排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6] - 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17] 审计实施方式 - 内部审计通知书应于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被审计组织或个人[17] - 审计部以就地审计方式为主,也可采用报送审计方式[16] - 审计部可根据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结果负责[16] 审计反馈复议 - 被审计组织或个人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初稿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18] - 被审计组织或个人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正式报告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18] - 审计部应在收到复议申请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复审[18] 审计档案保存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0]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绩效考核指标 - 公司应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5]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30] 制度冲突处理 - 本制度与后续法律法规等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30] 制度解释修订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制度生效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