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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300310)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9-01 21:01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9月1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 -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5] 人员聘任 - 聘任孙建军为总经理等,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离任人员 - 原第五届部分董监人员不再任职,部分仍在公司[9] 股份持有 - 史亚洲等三人持有公司一定股份并为一致行动人[10] - 部分离任人员未持股,新聘任部分人员未持股[10][15][16][19][20][22] 人员履历 - 孙建军等新聘任人员有相关工作履历[12][14][15][16][18][20][22]
宜通世纪(3003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经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2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21]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27]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27]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33]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3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38]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议程、董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3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1]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人员等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47] 责任与上报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有关部门上报会议决议等材料[43] 特殊事项审议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提供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提供财务资助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可免提交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3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中“以上”“至少”含本数,“不足”“超过”“过半”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8]
宜通世纪(3003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1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宜通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
宜通世纪(3003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避免减少并规范、利于经营发展、定价公允原则[10] - 关联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指导价、参考第三方价格等原则[11] 不当关联交易 - 买入或出售产品等价格条件明显异常等六种情况为不当关联交易[11] 关联人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3] - 公司应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交易时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3]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多种事项[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投票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3]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5] -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可免披露和履行程序[25]
宜通世纪(3003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1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 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至 少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宜通世纪(30031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01 21:01
股份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881,658,531股,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5,672,972股[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271人,持表决权股份161,295,059股,占比19.0730%[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4人,持表决权股份156,161,968股,占比18.4660%[5]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267人,持表决权股份5,133,091股,占比0.6070%[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57,817,360股,占比97.8439%[7]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60,483,075股,占比99.4966%[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60,483,075股,占比99.4966%[1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60,450,275股,占比99.4762%[11]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60,458,775股,占比99.4815%[12]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60,378,875股,占比99.4320%[13]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157,744,660股,占97.7988%,中小股东同意占比30.8331%[17]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57,692,860股,占97.7667%,中小股东同意占比29.8240%[18]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160,369,959股,占99.4265%,中小股东同意占比81.9777%[19]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60,449,859股,占99.4760%,中小股东同意占比83.5343%[21] 人员选举情况 - 选举童文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58,933,812股,占98.5361%,中小股东同意占比53.9995%[22] - 选举黄革珍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58,899,454股,占98.5148%,中小股东同意占比53.3302%[23] - 选举武刚为独立董事,同意158,908,350股,占98.5203%,中小股东同意占比53.5035%[25] - 选举曾建光为独立董事,同意158,924,140股,占98.5301%,中小股东同意占比53.8111%[26]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全部通过[27]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28]
宜通世纪(3003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0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应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并确定响应时间[6]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8] 流程与审议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 选聘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再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评价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评价,肯定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11]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按选聘程序选择[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检查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选聘标准方式程序合规、审计业务协议履行等[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 - 会计师事务所分包转包或审计报告有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6] 制度相关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1]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8]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18]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09月01日[21]
宜通世纪(300310) -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01 21:00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5-036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 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8 月 29 日期间,经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过选举结果公示, 同意选举黄晓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黄晓宣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黄晓宣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
宜通世纪(3003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0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关联人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比例同等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11] - 除规定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其他由董事会审议,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担保后续处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2] - 公司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4] - 持续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发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5]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15]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8]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0] - 未经合法授权个人不得对外签担保合同,公司担责后可追偿[20] - 董事会违规作担保决议致损失,表决董事担责,异议董事除外[30] - 经办人员擅自决定致公司担责损失,公司可处分追偿[3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过半”不含本数[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2]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公司与日期 - 制度所属公司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 - 制度日期为2025年09月01日[25]
宜通世纪(3003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01 21:00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业务规则及《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但不包括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不含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 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