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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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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30032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2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同大股份,代码300321[8]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寇相东[8]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邮编261300[8] - 公司网址是www.td300321.com,电子信箱是tdhdgf@126.com[8] - 董事会秘书是张莎,联系电话0536 - 7191928,电子信箱zs@td300321.com[8] - 证券事务代表是魏增宝,联系电话0536 - 7199701,电子信箱sdwei001@163.com[8]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唐琳、于陶[8] - 公司所属行业为海岛型超纤革行业,有海岛型超细纤维革等系列产品[184] - 公司2008年改制成立,注册资本3,000.00万元[183] - 2012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0万股,发行后股本变更为4,440.00万元[183] - 2016年以公司现有股本44,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5元,共分配现金股利15,762,000元;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88,800,000股[183] - 2021年同大集团转让7,295,192股给潍控集团,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8.215%;委托19,335,928股股份(占21.775%)表决权等给潍控集团[183][184] - 2022年同大集团将5,471,394股转让给潍控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6.161%[184] 报告期信息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受国际形势和下游需求影响,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利润下降[3] - 2023年营业收入329,242,844.44元,较2022年减少29.10% [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25,113.75元,较2022年减少169.60% [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165,922.20元,较2022年增长1,654.64% [9] - 2023年末资产总额668,513,811.65元,较2022年末减少2.84% [9]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8,146,263.93元,较2022年末减少1.75% [9]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8,089,573.59元,2022年为645,548.14元,2021年为 -85,814.86元 [12]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625,101.11元,2022年为3,592,371.83元,2021年为2,548,893.40元 [12] - 2023年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08,767.12元,2022年为150,835.61元,2021年为1,974,794.52元 [12]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7,546,850.11元,2022年为3,741,358.75元,2021年为3,779,767.88元 [12]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299,167,944.75元,较2022年的442,975,024.10元减少32.46%[23] - 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286,268,332.15元,较2022年的398,814,341.95元减少28.22%[23] - 2023年销售费用5,570,154.48元,较2022年的3,990,933.24元增长39.57%[23] - 2023年管理费用17,178,359.46元,较2022年的19,669,133.54元减少12.66%[23] - 2023年财务费用 -5,507,485.25元,较2022年的 -7,765,516.92元增长29.08%[23] - 2023年研发费用13,336,663.21元,较2022年的17,454,885.59元减少23.59%[23]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65,922.20元,较2022年的 -2,133,351.90元增加1654.64%[23] - 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是市场需求下降导致销量减少,销售费用增长主要是2023年展览费、佣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是经营支出减少幅度较大[23] - 2023年超纤基布收入35,944,509.52元,同比减少58.34%[24] - 2023年人工革合成制造销售量874.6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0.39%[25] - 2023年人工革行业原材料成本181,138,351.80元,同比减少30.36%[26]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90人,较2022年的92人减少2.17%;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6.79%,较2022年的15.54%增加1.25%[36]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13,336,663.2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05%;2022年研发投入金额17,454,885.59元,占比3.76%;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17,204,807.00元,占比3.31%[3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3,349,251.33元,较2022年的440,144,177.04元减少42.4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183,329.13元,较2022年的442,277,528.94元减少50.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65,922.20元,较2022年的 - 2,133,351.90元增长1,654.64%[37]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025,422.92元,较2022年的11,740,535.61元增长453.8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45,184.84元,较2022年的56,556,872.45元减少94.9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80,238.08元,较2022年的 - 44,816,336.84元增长238.74%[37]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元,较2022年的114,049.60元减少1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14,558.11元,较2022年的2,908,905.85元增长10.5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4,558.11元,较2022年的 - 2,794,856.25元减少15.02%[37]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2,608,497.61元,较2022年的 - 48,693,133.30元增长290.19%[37] - 投资收益308,767.12元,占利润总额比例 - 4.15%;资产减值 - 4,811,973.61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4.62%;营业外收入36,950.00元,占利润总额比例 - 0.50%;营业外支出61,681.05元,占利润总额比例 - 0.83%[3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237,961,578.58元,占总资产比例35.60%,较年初比重增加15.05%;应收账款53,341,574.95元,占总资产比例7.98%,较年初比重增加0.70%;存货118,582,028.48元,占总资产比例17.74%,较年初比重减少1.56%[39] - 2023年末固定资产161,977,136.29元,占总资产比例24.23%,较年初比重减少3.31%;合同负债4,547,412.65元,占总资产比例0.68%,较年初比重减少0.25%[3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保证金存款3,956,970.20元使用受限[39] - 2023年9月8日出售利民街北、石化路西权证编号为昌国用(2008)第45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易价格2355.168万元,出售资产贡献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197.06%[44] - 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792.51万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8亿元,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80] - 2023年末资产总计668,513,811.65元,较年初688,041,432.05元下降2.84%[172] - 2023年末负债合计50,367,547.72元,较年初58,864,495.88元下降14.43%[172]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618,146,263.93元,较年初629,176,936.17元下降1.75%[172] - 2023年营业总收入329,242,844.44元,较2022年464,370,707.88元下降29.10%[173] - 2023年营业总成本340,561,744.70元,较2022年456,902,506.08元下降25.46%[173] - 2023年营业利润为 -7,421,562.70元,较2022年11,630,974.96元下降163.81%[174] - 2023年利润总额为 -7,446,293.75元,较2022年11,630,275.33元下降164.03%[174] - 2023年净利润为 -7,925,113.75元,较2022年11,386,429.17元下降169.51%[174] - 2023年末货币资金237,961,578.58元,较年初141,396,110.77元增长68.30%[171] - 2023年末固定资产161,977,136.29元,较年初189,518,474.13元下降14.53%[172]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 -7,925,113.75元,2022年为11,386,429.17元[17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92,2022年为0.1282;稀释每股收益2023年为 -0.0892,2022年为0.1282[175]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6,435,264.99元,2022年为363,261,558.18元[17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165,922.20元,2022年为 -2,133,351.90元[175]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180,238.08元,2022年为 -44,816,336.84元[176]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14,558.11元,2022年为 -2,794,856.25元[176] - 2023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476,895.44元,2022年为1,051,411.69元[176]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2,608,497.61元,2022年为 -48,693,133.30元[176] - 2023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1,396,110.77元,2022年为190,089,244.07元[176] - 2023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4,004,608.38元,2022年为141,396,110.77元[176]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股本88,238,800元,资本公积43,1063,314.26元等[179][183] -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股本88,238,800
同大股份:同大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9 21:18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
同大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
2024-04-19 21:18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京)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 |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 --- | --- | --- | --- | --- |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4 月 | ...
同大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21:18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六次会议[2] - 5月31日审议通过转让闲置资产议案[4] - 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4] - 内控体系规范有效[5] 2024年计划 - 参加监管培训提升能力[5] - 完善运行机制监督运作[6]
同大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21: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同大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琳珺)
2024-04-19 21:1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琳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冯琳珺:女,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北 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同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博华信(北京)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德必碁生物科 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清华大学经管学 院金融协 ...
同大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21:18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寇相东先生、总经理徐旭日先生、 财务总监李艳霞女士、独立董事王京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 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http://ir.p5w.net/zj 界面的提问通道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问。 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 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
同大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1:1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事务部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
同大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2024-02-28 18:12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2、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拟自首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 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3、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发来的《关于首次增持公 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 ...
同大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2-19 17:15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情况 | | | --- | --- | --- | --- | | 寇相东 | 董事长 | | 未持有公司股票 | | 徐旭日 | 董事、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