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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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每届任期3年[7] -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7]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交易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交易事项权限有多项指标限制[9] - 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比照相关规定权限执行[10]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12] - 需提前提交会议事项并通知参会人员[13] - 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处理[13] 报告考核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6]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完成年度经营考核指标[20]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和解释[22]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此细则[23]
艾比森(3003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报送与备案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7]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各部门报送年报相关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0] - 对内幕交易自查和处罚结果报深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17]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管理机构[2] -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宜[2] - 董事会办公室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 公司及人员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2]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12]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艾比森(3003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于2025年11月28日由董事会发布[54][55] 管理原则与对象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职责分工 - 董事长是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9]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0][12] 沟通方式与要求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说明会等[16] - 需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变更[17] - 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9][20]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21][24] - 特定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公开或网上直播[23] - 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不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7]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做好接待人员培训[29]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31] - 董事会秘书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及时处理信息[33]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34][3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需审核,董事会秘书负责[37] 其他规定 - 以现金方式支付顾问报酬[40][41] - 不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43]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47] - 深交所鼓励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4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49]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披露预测性信息须列明风险因素[51] - 情况变化时更新已披露信息[51][52]
艾比森(30038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对外捐赠财产 - 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9] 对外捐赠类型 - 对外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10] 对外捐赠审批 - 单笔不超30万元,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13] - 超30万不超200万元,总经理审批后董事长审批,报董事会备案[13] - 超20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2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达规定须股东会审议的,股东会批准[13] 对外捐赠限制 - 年度累计捐赠金额占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不超3%[13] - 同一性质、受赠单位1年内不重复捐赠[14] 违规处理 - 擅自或违法违纪捐赠,处分责任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艾比森(3003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等人员和机构[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5]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9]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应在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5]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业绩预告[18]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 应公平、及时、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6] 调研与再融资信息披露 - 接受调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8]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9]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0] 报告编制与刊载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1]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5][19][20] 业绩说明会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6] 定期报告审议与确认 - 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17]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7][18] 业绩泄露与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9]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作出专项说明[19] 重大事项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公司立即披露[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等情况立即披露[23] - 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5]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及时披露[25] 股价影响相关披露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履行披露义务[26] - 收购等行为致股本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影响股价澄清[27] 证券发行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注册后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30] 报告起草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起草,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2] - 临时公告非决议形式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决议形式经审议后披露[33] 相关人员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承担信息披露义务[39] - 董事、高管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41] - 证券事务代表履行相关职责并承担责任[42]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2] -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42] - 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子公司情况[43]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4] - 独立董事定期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4]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5]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6]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6]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3]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沟通实行预约制度[63] 财务信息管理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61]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核算[62]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68] 信息保存期限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49]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9]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6][57][58]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5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60]
艾比森(30038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1] - 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匹配风险敞口[3]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管理架构 - 开展业务前成立由董事长牵头的工作小组[9] - 财务部门评估风险、编制报告,财务总监为第一责任人[9] - 审计部为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第一责任人[9] 风险控制 - 针对各类交易设定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12] - 财务部门跟踪价格、评估风险并报告信息[14] - 交易以风险对冲为主,审慎评估对冲情况[14] 监督核查 - 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核查交易流程等信息[15] 应急披露 -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波动大时增加汇报频次[15]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亏损情况需披露[15] - 套期保值亏损应重新评估并披露情况[15] 资料保存 - 交易结算资料由财务部门建档保存[17] - 内部授权文件由董事会建档保存[17] 人员管理 - 交易相关人员恪守保密制度,实行授权管理[17] - 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未尽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9]
艾比森(300389)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活动行为,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6] 特定对象规定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 接待工作安排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9] -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现场接待,办公室确认身份并保存文件[17] 沟通与信息管理 - 沟通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 特定对象形成文件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9] 投资者公平对待 -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公平获信息途径[12] 接待流程要求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应提前预约,公司合理安排[12][13] -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需提供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信息披露规定 - 业绩说明会等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15]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5] 责任与制度实施 - 违反制度规定接待人员等应担责[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9]
艾比森(30038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20:56
会议召开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1] 制度与选举 - 多项公司制度修订或制定议案全票通过[2][3][4] - 选举丁彦辉为董事长,1票因薪酬不满反对[5] -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全票通过[6][7] 人员聘任 - 聘任丁崇彬为总经理全票通过[8] - 聘任赵阳等为副总经理全票通过[9] - 聘任张玲容为财务总监全票通过[10] - 聘任孙伟玲为董事会秘书全票通过[12] 备查文件 - 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等决议[13]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15]
艾比森(300389)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11-28 20:56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7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 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 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 (1)非职工代表董事:丁崇彬先生、刘金钵先生、石昌金先生、肖道粲先 生; (2)职工代表董事:丁彦辉先生(董事长)、赵阳女士。 2、独立董事:岑维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强先生、赵九利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具备 ...
艾比森(30038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56
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特别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2] 薪酬比例与发放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8] -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经考核确定[8] 特殊情况 - 特别奖励不得超当年年薪计划总额[11] - 特定职务基本年薪按担任月数算[10] 考核与发放时间 - 绩效年薪次年 6 月 30 日前考核,特别奖励审批后三月内发放[13] 违规处理 - 违规不予发放当年绩效年薪及特别奖励[15] - 财务造假重述报告追回超额薪酬[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