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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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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6 16:54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总人数不超过72人[16] - 董监高11人,其他员工不超过61人[16] - 资金源于2025 - 2028年专项激励基金,股票通过二级市场等合法方式获得[17] - 存续期72个月,标的股票锁定期12个月,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各批次归属权益比例均为25%[18] - 总份数不超6000万份,按2025年1月7日收盘价测算可持股约530.0353万股,占总股本1.44%[19] - 与已存续各期持股计划累计持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累计不超1%[20] 决策流程 - 2024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并审议议案[23] - 2025年1月7日召开多场会议审议相关议案,部分关联人员回避表决[23][24] - 2025年1月7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认为符合相关规定[25] - 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会前两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意见书[27] 其他情况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参与及资金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与员工持股计划无关联及一致行动关系[28] - 与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构成关联关系,与其他董监高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29] - 拟持有份额的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放弃提案权、表决权,不在管理委员会任职[29] - 持有人份额分散,单一持有人无法重大影响决策[29] - 管理运营与控股股东等保持独立,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无一致行动关系[29] - 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内容符合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30] - 融资参与方式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30]
艾比森(300389)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08 16:50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 - 1.4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76% - 63.26%[2]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6265 - 0.926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44% - 77.31%[2] - 2024年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5335万元,2023年同期为3966.96万元[5] 每股收益情况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167 - 0.3987元/股,上年同期为0.8723元/股[2] 营业收入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6.73亿元,同比下降约8.33%[4] - 2024年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约28.83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约11.93%[4] - 2024年中国市场实现营业收入约7.90亿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约44.80%[4] 毛利率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毛利率约28.34%,同比下降约1.23%[5] 公司荣誉 - 公司荣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殊荣[5] 费用影响 - 公司战略举措推进使费用较2023年同期有所增长,影响净利润[5]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1-08 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特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 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
艾比森(30038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8 00:00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0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会董事审 慎决议,通过了由公司拟定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罗艳君女士、丁崇彬先生、赵凯先生、赵阳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 ...
艾比森(30038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8 00:00
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0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 ...
艾比森(300389) - 监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1-08 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 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 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全体监事均为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须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 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 ...
艾比森(30038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5-01-08 00:00
股东大会时间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月23日下午15:00开始[1]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1月2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14] - 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1月23日9:15至15:00[2]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7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00 - 12:00,14:00 - 17:00[7] - 股东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在1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7] 其他 -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10]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389”,投票简称为“艾比投票”[13]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18] - 复印或按格式自制授权委托书均有效[18] - 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19]
艾比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2024-12-20 16:47
证券投资额度调整 - 公司拟将证券投资额度由不超2亿调至不超5亿[1][3][10] - 调整额度自2024年12月20日起12个月内有效[3][4][10] 过往投资情况 - 2024年7月23日曾同意用不超2亿闲置资金投资,有效期12个月[2] 投资相关信息 - 投资方式含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等[4] - 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5] 决策与风控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策,授权期12个月[5] - 投资面临市场、流动性、操作风险,有风控措施[6][7] 审批与文件 - 战略委员会、董事会通过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9][10] - 备查文件含多份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11]
艾比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12-20 16:4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 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 数)。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 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期限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艾比森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
艾比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6:4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 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4-057 深圳市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