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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审计报告提交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5][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8]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检查 - 审计部应在审计委员会督导下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审计委员会[14] 报告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等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募集资金管理有问题应报董事会,董事会再报深交所并公告[14]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通知书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12]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记录在工作底稿[14] - 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人员应整理归档工作底稿[16] -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6] 奖惩措施 - 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可建议给予奖励[18] - 对违规审计人员,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18] - 对违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审计部责令改正,不改则公司依规处罚[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
赛微电子(3004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重大交易界定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交易[5] -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5] -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为重大交易[5]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交易[5] 关联交易界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为关联交易[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6] 重大诉讼仲裁界定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为重大诉讼、仲裁[7] 信息报告规定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需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1]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1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17] - 指定的信息披露联络人需报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备案[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17] 保密与培训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赛微电子(3004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6] - 低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下限的对外投资事宜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可授权非重要投资事项决策给董事长或总经理[6] 证券投资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0]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3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权交易 - 交易标的为股权,购买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7] - 达到规定标准的股权交易,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定义为出资额超注册资本总额50%或持股超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依章程执行,权限不得超公司董事会,且需报公司批准[8] - 子公司应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上年度工作报告及本年度经营计划并上报[2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履行报告义务[28] - 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按相关制度执行[28] - 子公司财务报表应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28] - 子公司向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29] 对外投资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投资风险等指标[15] - 对外投资项目获批后,获授权部门或人员实施,签合同前不得付款或移交资产[20] - 投融资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与跟踪[12]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及核算收益[1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及监督检查[15][18]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权衡各方面利弊,选择最优方案[15]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投融资部门跟踪并评价投资效果[18] - 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22]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开展需董事会严格执行程序并限定规模期限[9]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9] - 公司对出资额未超资本总额50%或持股未超股本总额50%且无法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参股公司[30]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事项实施审计和核查[29] - 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参与参股公司管理[30]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子公司重大事项如收购出售资产等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34]
赛微电子(3004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有官网、新媒体、股东会、说明会等[7]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要求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1] 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职能部门[13]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4] 活动与管理要求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9]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1] - 控股股东等接受采访调研应知会董秘并原则上全程参加[22] - 与调研机构沟通前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4]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5] 其他要求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益[12] - 定期对控股股东等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系统培训[15]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18]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6] - 核查调研机构文件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26] - 召开说明会应在会前及会中开通提问渠道[29] - 参与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9] - 指派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查看互动易提问[29] - 互动易发布信息应以事实为依据保证真实准确等[30] - 非正式公告信息需相关部门审核并由董秘审批[31] - 活动中泄露重大信息应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拟定,审议通过生效[34]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35]
赛微电子(3004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8]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 证券事务部门应在收到财务部门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核并反馈意见[10] 担保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设置台账记录对外担保情况[15][17] - 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17] - 被担保债务到期如需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7]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7]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逾期等情况及时了解并采取措施[18] -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决议原件及披露信息等材料[18] 担保监督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包括决议、担保总额等[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22] 责任追究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处分或追究责任[26]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任职与解聘规定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12]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离职需报告并公告[1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董事、高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适用人员[4] 薪酬类型及发放 -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管领基本与绩效薪酬[6][7] - 不在公司任职非独立董事领董事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7] - 独立董事津贴月发,基本薪酬月发,绩效薪酬按规定发[7] 薪酬考核与制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管理[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0] 绩效薪酬限制 - 董事、高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不发绩效薪酬[6]
赛微电子(3004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独立董事聘任条件 - 聘任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9]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已满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补选要求 - 因特定情形辞职等,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情况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独立董事意见与报告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含基本情况[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报告情形 - 被免职理由不当等可向深交所报告[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6]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考察[26] - 不迟于期限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独立董事履职特殊情况 - 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7] - 履职信息未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8]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公司降低独立董事风险措施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8]
赛微电子(3004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适用相关法规及深交所规则[2]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4][5][7] 管理与流程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组织协调[8] - 申请审批含填《审批表》等环节[10] 后续要求 - 决定披露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北京证监局和深交所[11]
赛微电子(30045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人员补充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60日内补足人数[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60日内增补新委员[4]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12]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拟定,决议通过生效[17] - 与规定抵触按后者执行并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