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搜索文档
首华燃气(3004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1 20:0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或募集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5] 项目论证与审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9]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9]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11]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1] 监督与审核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1]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22]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01 20:0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后聘任或解聘[10] - 聘任时需签保密协议,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10][11]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应一月内解聘[10] - 解聘或辞职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公司应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12] 候选人资格 - 最近三年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4] - 最近三年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
首华燃气(3004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1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工作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渠道与投资者沟通[9]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按需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9] 投资者诉求处理 -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11]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指派专人处理[11] - 在互动易平台刊载重要问题及答复,但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2] 调研与采访规定 - 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人员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1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3] 工作主要职责 - 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内容[15]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7]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01 20:01
融资与资本变更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行可转债13794971张,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2] - 2022年5月5日至2024年3月31日,“首华转债”累计转股210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853.1716万元增至26855.2722万元[3] -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首华转债”累计转股265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855.2722万元增至26855.5379万元[3] 章程修订 - 原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68552722元,修订后为268555379元[5]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68552722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268555379股[5] - 修订后章程规定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原章程规定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含公开发行股份等,修订后增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股份回购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公司可考虑股份回购[7]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公司可考虑股份回购[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己名义诉讼[10] 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4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3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4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43]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提交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5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巨潮资讯网披露[60]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01 20:01
人事变动 - 公司拟聘刘青川为总经理助理,聘期三年,年薪84万元[2] 股权变更 - 2024年11月26日,海德投资拟转让2721.6万股给刘庆礼,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将变更[3] 关联交易 -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刘青川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3,509.52元[11] 决策进程 - 2025年6月26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青川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2] - 2025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青川的议案[2][5]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7-01 20:01
资金募集 - 2021年11月5日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13.594971亿元[2] - 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5703130296亿元[2] 资金使用 - 原计划投入石楼西项目9.65648亿元、补流4.138491亿元[5] - 变更后拟投入石楼西项目9.703809亿元、补流4.138491亿元[6] - 2023年用1.65亿元闲置募资补流,2024年3月19日提前归还[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资已使用6.884425亿元,剩余7.283471亿元[9] 资金计划 - 拟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2] - 按现行LPR 3.00%及上限4亿算,预计年节约财务费约1200万元[10] 决策审批 - 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用部分闲置资金补流议案[12][14] - 保荐机构对用不超4亿元闲置资金补流无异议[15]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01 20:0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7日14:0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7月11日[4] - 现场会议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4] 议案情况 - 审议8项议案,含变更注册资本等[5] - 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483,简称“首华投票”[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9:15 - 15:00[15][16] - 股东大会投票采用累积投票方式[20]
首华燃气(300483)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1 20:00
资金使用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2] 公司治理 - 监事会认为需调整公司治理框架并修订《公司章程》[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6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3位监事全出席[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全票通过[3]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全票通过[5]
首华燃气(30048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1 20:00
会议相关 - 首华燃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 - 董事会同意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9]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表决同意7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5][6][8][9][10][12][13][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表决同意7票[16]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17]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18]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20] 人事变动 - 聘请刘青川为总经理助理,聘期三年,年薪84万元[17] 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8]
首华燃气: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2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1] - 债券票面利率为1.00%,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1][11]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付息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利息 [1]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业务,包括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代输增压和销售,由中海沃邦、永和伟润、浙江沃憬、山西沃晋等主体运营 [4] - 2024年公司总资产836,463.58万元,同比增长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98,784.79万元,同比下降25.96% [5] - 2024年天然气产量4.6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5%,销售量7.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2%,平均含税销售单价2.37元/立方米,同比下降6.34% [5] - 2024年营业收入15.46亿元,同比增长1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亿元,同比下降188.99% [6] - 公司对收购中海沃邦产生的商誉及合同权益计提减值损失8.22亿元 [5][6]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997亿元,同比增长25.73% [6]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3.7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3.57亿元,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8]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98.06万元 [8] - 公司设立了多个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运作正常 [9]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0.95,速动比率0.95,资产负债率58.96%,同比上升12.58个百分点 [6][11] - 2024年利息保障倍数-5.68,现金利息保障倍数5.47 [6][11]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129%,销售量同比增长14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92.54万元,同比扭亏 [12]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评级为AA- [12][14]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债券利息10.00元(含税) [11] - 公司对未转股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最后一次利息及本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