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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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SZ)发布上半年业绩,扭亏为盈至2399.88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7-29 19:1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10.2亿元,同比增长78.2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9.88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170.03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43元 [1]
光智科技(300489)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预计特定业绩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9] - 变更披露时间,原则上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9] 报告编制与审议 - 年度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组织,财务部编制财务报告[12] - 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5]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13] - 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考察公司及履行审计职责[13] - 财务总监提前提交数据,配合财务信息披露[14] -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证券部提交文件[28] 报告报送与保存 - 通过深交所网上平台发送经审核的披露文件[15] - 披露后保存原件或复印件供查阅[15] - 将年报正本报送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15] 保密与交易限制 - 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 披露前十五日内和预告或快报披露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相关制度[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试行且其他报告参考执行[19]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董事会修订[19] 其他 -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7月[20]
光智科技(300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7] 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通知变更需征得相关方同意[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会议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3] - 股东会延期,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间隔规定[14] - 现场会议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原因[16] 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深交所交易时间,9:15开始,下午3:00结束[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除外)[2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2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21]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提出董事候选人[22] - 董事当选需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股份数的二分之一[23]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光智科技(3004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1] - 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3] - 候选人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 - 所作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0] 独立董事年报职责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行责任义务,关注信息保密[27] - 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如被不当免职等[27]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8]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28] - 审计和审议年报前沟通审计问题,见面会有书面记录[28] - 独立董事书面记载履职情况,深交所可调阅档案[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31]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 董事辞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非独立董事兼任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1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一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 董事候选人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应披露[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21]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1]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按需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董事回避[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务[18] - 审议议题由多部门起草议案,秘书汇总报董事长[20] - 董事会确定交易审批权限,按内控执行[16]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出具专项说明[16]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22]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31][33]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33] - 董事委托出席有相关限制[28] - 未明确发表意见视为弃权[29] - 董事会一事一议,一项未表决完不审下一项[31] - 关联董事表决关联交易回避,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2][33]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有记录,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40] - 无法立即整理记录,秘书三日内完成送达,董事三日内签字[40] - 通讯会议秘书做好记录并注明情况[41]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41]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董事免责[42] 其他 - 公司向独立董事资料保存十年[23] - 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年[32] - 董事会存放材料十年备查[42] - 秘书拟订文档管理办法[43] - 议事规则“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45] - 三种情形下修改议事规则并披露[45]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实施,董事会解释[45]
光智科技(3004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程序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提交股东会[20]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5] - 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争议时由其他董事半数以上决定关联董事是否回避[3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成本加成,都不适用按协议价[28] 关联交易管理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审计部每年一季度确定关联人清单[7]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变更情况[8] - 财务部每季度结束30天内报关联交易情况给证券部备案[29] - 董事会秘书保存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不少于十年[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也由其负责[32] - 法规变化依有效法规执行[32] - 违背回避规定关联交易决议无效,相关人员对损失负责[25]
光智科技(300489)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审批规则 - 5种情形资产处置涉资超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批[3] - 交易累计金额达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且超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4] - 5种情形资产处置涉资超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4] 其他要点 - 除规定情形外,资产处置由董事长审批[5] - 指标为负取绝对值计算,股权处置以对应公司资产和营收为标准[5] - 书面提交资产处置建议,含6方面内容[7] - 财务部审查汇报,资产处置按权限决策,超权限先经董事会再股东会[8] - 资产处置进展触及条件时及时披露信息[10]
光智科技(300489)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业务目的与范围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减少产品成本波动,限于经营相关品种[2] 业务管理 - 实行统一管理,期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等构成,总经理为总负责人[5] 审议规则 - 特定额度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业务期限与额度 - 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不超已审议额度[8] 资金管理 - 期货交易资金通过指定银行转账,由相关人员申请,财务部调拨[11] 信息报告与保管 - 期货操作相关人员定期向管理层报告情况[13] -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至少10年[15] 信息披露与保密 - 特定损益情况应及时披露[18] - 做好信息隔离,业务人员遵守保密制度[20] 责任承担 - 按程序操作风险公司担,越权操作越权者担责[22]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讨,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2]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4] - 制度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与制定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监督执行[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任职董事按职务领薪,未任职非独立董事领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和年终奖金构成[8]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11] 薪酬调整与激励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等[13]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5]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1]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公告[12]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5] 可转让额度 - 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5]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违规将受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处分[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生效实施[19] 证券交易流程 - 拟进行证券交易需提交问询函,董事会确认后发确认函[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