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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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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5 18:32
会议信息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送达董事[2] - 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6名董事应参与表决且实际参与[2] - 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 股票授予 - 确定2025年3月5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7元/股[3] 议案表决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3] - 关联董事侯振富、朱世彬回避表决[3]
光智科技(30048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5 18:32
会议信息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送达监事[2] - 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3名监事均参与表决[2] 股权激励 - 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3] - 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5日[5] - 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27.07元/股[5]
光智科技(300489)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3-05 18:32
激励计划核查 - 监事会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 - 激励对象无相关不适任、违法违规等情形[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计划规定及目的[3] - 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 监事会同意授予激励对象名单[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5日[6]
光智科技(30048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3-05 18:32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3月5日14:5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出席股东及代表245人,代表股份61,643,800股,占比44.7756%[5] - 中小股东243人投票,代表股份1,298,300股,占比0.9430%[5] 议案表决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总表决同意61,507,400股,占比99.7787%[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总表决同意61,507,900股,占比99.7795%[7]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项》总表决同意61,530,600股,占比99.8164%[8] 决议效力 - 律师认为股东会相关事宜合规,决议合法有效[9]
光智科技(300489) -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05 18:32
激励计划审议流程 - 2025年2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3] - 2025年2月18日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13] - 2025年2月18 - 27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14] - 2025年2月28日发布监事会核查意见[14] - 2025年3月5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相关议案[14][16]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97.00万股,授予价27.07元/股[19][20] - 授予日为2025年3月5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19][20] 其他情况 - 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实施激励的情形[17][1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激励计划具体实施[19]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和审批授权[23][24]
光智科技(300489)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3-05 18: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激励对象29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股本总额2.16%[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7元/股[3] - 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5]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5日[3]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50%,第二个归属期同样为50%[6] 业绩目标 - 2025年第一个归属期营业收入目标值不低于20亿元,触发值不低于16亿元;净利润目标值不低于1.5亿元,触发值不低于8000万元[9] - 2026年第二个归属期营业收入目标值不低于28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2亿元;净利润目标值不低于2亿元,触发值不低于1亿元[9]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侯振富获授7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23.57%,占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0.51%[18] - 董事、总经理朱世彬和副总经理尹士平各获授36万股,均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12.12%,占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0.26%[18]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凡宁获授3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10.10%,占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0.22%[18] - 财务总监蒋桂冬获授2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6.73%,占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0.15%[18] - 6名核心人员共获授10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35.35%,占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0.76%[18] 费用摊销 - 授予的297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8105.25万元,2025年摊销4999.61万元,2026年摊销2747.48万元,2027年摊销358.15万元[21] 其他要点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业绩完成度A≥Am时,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100%;An≤A<Am时,X = 50%;A<An时,X = 0%[9]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100%;不合格,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0%[10] - 2025年2月17 - 28日公司完成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公示及自查报告披露[10][11][12][13]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参数包括标的股价54.01元/股、历史波动率36.99%和30.44%等[21] - 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22] - 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管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激励计划[23] - 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税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5] - 监事会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5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7元/股[26]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6] -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27] -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8] - 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事项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28]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等[29]
光智科技(30048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3-05 18:32
股东会安排 - 2025年2月17日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2月18日刊登公告[5] - 2月18日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相关事项[6] - 3月5日14:5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 [7][9][10] 参会情况 - 245人参加,代表61,643,800股,占比44.7756% [13] - 现场2人代表60,345,500股,占比43.8325%;网络243人代表1,298,300股,占比0.9430% [13] - 中小投资者243人,代表1,298,300股,占比0.9430% [15] 议案表决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同意票61,507,400股,占比99.7787% [1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同意票61,507,900股,占比99.7795% [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议案同意票61,530,600股,占比99.8164% [22] 决议结果 - 两个议案及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1][23] - 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23][24]
光智科技(300489)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2-28 16:26
激励计划 - 2025年2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3] - 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2月18日至27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张贴[4]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4] 激励对象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不含独董和监事)[7] - 需不存在6种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7] - 监事会认为激励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7]
光智科技(300489)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2-28 16:26
激励计划 - 2025年2月17日会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2月17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登记表,未发现信息泄露及买卖股票情况[3][5]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备查文件含相关证明和清单[7][8]
光智科技(300489)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2-17 18:30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不适用)[35] 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程序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36]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7]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等符合规定[37]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无损害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37]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7]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是否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的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