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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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135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767.2835万元[7] - 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2500万股,其中杨志峰认购1230万股,王珏认购700万股等[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767.283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才可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9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9]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9]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0]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1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0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1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3]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1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3]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64]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的30%[16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7][17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8]
光智科技(3004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且财务报告需审计[9][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1] - 季度报告需记载主要财务数据等内容[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9] 信息披露责任与义务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2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变动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3]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24] 特殊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等风险需披露[13] - 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预告[13]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异常需披露数据[13] - 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13] - 大额赔偿等情况需披露[14] - 股东权益为负值需披露[14] - 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需披露[16] - 重大事件难保密披露现状及风险[16]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2] - 未披露文件资料严格保密[33] - 与中介合作签保密协议[33] - 报送信息要求保密[33] - 暂缓、豁免披露资料保存10年以上[35] - 申请未通过及时披露[36] -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7] - 定期报告等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39]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0] 内部管理与监督 - 设审计部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40][62] - 证券部收集资料归档保管[42][43] 违规处理与制度 - 失职或违规视情节处分,重大损失可要求赔偿[45] - 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披露保留追责权利[45] - 股东等不配合可申请监管[4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实施[48] 内幕信息管理 - 设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审批表和知情人登记表[50][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一事一记[52] - 知情人明确制度内容并保密[54] - 知情人主动备案,泄密愿担责[54]
光智科技(30048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 - 资金往来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防非经营性占用[3] - 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审批程序及时结算[6] 资金占用处理 - 被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有规定[8]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追究责任并可诉讼[13] 责任与监督 - 董事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2] - 财务部门审查支付依据,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12][14] - 审计部门定期内审,独立董事可查阅并提请处理[16] 披露与处罚 - 年报披露时聘请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17] - 发现协助侵占资产,对责任人处分处罚[18] 制度相关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依法规执行[21]
光智科技(3004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7]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提交董事长决策[8] 投资相关计算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计算,若有账面值和评估值,以较高者为依据[6] - 交易标的相关指标计算中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7] 部门职责 - 战略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8]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和收益管理[1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有知情权[17] 审计与监督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外投资业务[19] - 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情况[19] -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及时纠正完善[20] 责任追究 - 违反投资制度造成损失的人员应追究责任[22] - 对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人员给予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22] - 拒不接受审计的负责人公司可进行处理[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光智科技(3004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5] 信息披露与沟通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9] - 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10]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及时披露信息[11] 业绩说明会与调研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举行业绩说明会[11]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3] 投诉处理 - 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等[17]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18] - 60日内办结无法立即处理的投诉并告知结果[19] - 投诉处理记录和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19] 其他 - 发生非正常上访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20] - 按要求办理“12386”热线投诉等事项[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22]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董事会秘书相关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7]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7][8] - 任职需申报股份,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0] - 解聘需充分理由,空缺有代行职责安排[10][11] - 离任需审查移交,考核含多方面内容[10][11]
光智科技(3004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股份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任职期内应申报所持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8] 总经理职责 - 主持公司全面工作,负责生产经营、投资等事务[6] - 对违规及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担责[6][7] - 组织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等并实施[8][9] - 组织拟定预算方案并实施[10] - 委托财务负责人制定筹融资方案[10] - 除特定事项外决定公司重大问题[13] - 按董事会要求报告相关情况[17] 其他人员职责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工作,执行专项业务并担责[7]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及相关工作,对财务报告等担责[8] 会议相关 - 以公司部门名义召开专项会议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原则由总经理主持[14] - 出席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14] - 会议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14] 督查与考核 - 总经理责成相关部门对重要事项督查催办[15] - 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董事会考核,违规致损担责[20] 激励机制 - 公司建立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20]
光智科技(30048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核实及上报[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8]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董秘灵活处置[11]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12]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重大信息保密,违规追责[15]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7]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决议解任情况[4][5] 人员离职 - 高管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5]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移交资料[8]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一年内有效[10]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2]
光智科技(30048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2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 适用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提前五日向被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15] 资料保存与建议权 - 非重要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低于10年[18] - 可向总经理建议奖励模范遵守规章的部门和个人[21] - 可根据情节向董事会提请处分违规部门和个人[21] 奖惩措施 - 对突出贡献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22]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相应处分[2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4] - 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25] - 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执行[25] 制度时间 - 制度时间为2025年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