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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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金冠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本)
2023-12-27 18:3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实施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会的各项 规定,认真组织好监事会工作,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并 监督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勤勉义务。 第四条 监事会及其成员接受公司股东大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监事 第五条 监事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
金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8:35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洛 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 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 ...
金冠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8:35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磊先生召集,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洛 阳集团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 3 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磊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关于修订<公 ...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本)
2023-12-27 18:3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本)
2023-12-27 18:3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大会的提案、决议均 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 ...
金冠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2-27 18:35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原条款 | |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一条 | 为维护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 | 下简称"公司") ...
金冠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3-11-29 18:13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张汉鸿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27,809.09 万元及 所涉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件二审已受理尚未开庭,本次诉讼事 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 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 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吉民终 400 号《传票》。现将相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百 富源")、李小明(以下合称"三被告")就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
金冠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1-10 19:28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经八路与状元红路交叉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政府大楼15楼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股票代码:300510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 者注意。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 ...
金冠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0 19:28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洛阳古都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古都丽景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洛阳市 老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老城区政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发来的《告知函》,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 营效率,深化创新国资国企改革,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将其持有的古都丽景 66.67% 股权无偿划转至洛阳市国资委,同时,为保证金冠股份经营的连续和稳定性,经 洛阳市国资委与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协商一致,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全权行 使洛阳市国资委通过古都丽景间接享有的金冠股份全部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 (一)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老城 区国资运营中心")将其持有的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 ...
金冠股份: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协议1109
2023-11-10 19:28
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协议 鉴于,乙方将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古都丽景") 66.67%股权无偿划转至甲方,划转后甲方持有古都丽景 66.67%股权, 认缴金额为 80004 万元,乙方持有古都丽景 33.33%股权,认缴金额 为 39996 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营 效率效益,共同扩大乙方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甲 方自愿将其通过古都丽景间接享有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冠股份")全部表决权全权委托乙方行使并与乙方保 持一致行动,达成如下合意以资共鉴。 一、权利委托及一致行动人约定 甲方(委托人):洛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政府大楼 15 楼 乙方(受托人):洛阳市老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经八路交汇处区委大楼 635 室 甲方将在协议期限内委托乙方依授权行使甲方通过古都丽景间 接享有的金冠股份相关全部股东表决权,并与乙方之表决保持一致。 二、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事项范围 在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将就持有的古都丽景全部股权涉及的金 冠股份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