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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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8 1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成立,2016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0万元[6] - 股份总数为144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4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6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4][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5] - 公司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97][98]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9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7]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9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5]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11]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11] - 公司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15]
爱司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8 19:08
公司变动 - 2024年9月25日、10月1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经营范围等议案[2]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2] 业务调整 - 变更后经营范围包括模具销售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业务[2] 资料信息 - 备案后《公司章程》为2024年10月版本,见巨潮资讯网[3] - 公告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5]
爱司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8 18:47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53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6 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 A 座 21 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爱司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8 18:4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爱司凯: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25 19:05
经营范围变更 - 原经营范围含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业务[1] - 变更后新增模具销售制造等业务[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除经营范围相关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4] 后续安排 - 授权专人办理证照变更登记手续[5] - 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
爱司凯: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9-25 19:0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
爱司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5 19:02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48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通讯 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 长李明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 1 / 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
爱司凯: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25 19:02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爱司凯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 理指南》等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 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二四年九月 | 释 | 义 | 2 | | --- | --- | --- | | 声 | 明 |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 4 | | 二、本次授予情况 | | 6 | |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 8 | | 四、结论性意见 | | 9 | | 五、备查信息 | | 10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爱司凯、公司 | 指 |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
爱司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5 19:02
激励计划会议 - 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多项激励计划议案[5] - 2024年9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6] 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在三季度报告披露前[8] - 授予对象4人,限制性股票110.00万股,授予价10.07元/股[9]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授予条件规定情形[12] -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预留授予事项符合规定[13]
爱司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5 19:02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49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9月25日作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0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