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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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09 19:03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2] - 提名吴海贵、唐志雄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人员股份情况 - 蔡荔军原定任期至2024年12月29日,期满不再担任,持1260股[3] - 蔡荔军股份在任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海贵未持股,唐志雄间接持股50789股,占比0.0353%[7][8]
爱司凯: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2-09 19:03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4年12月9日拟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待股东大会审议[2][10][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续聘[9][10]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司农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会133人[3] - 2023年司农收入12162.59万元,审计业务9349.44万元[4] - 2023年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收费2968.20万元[4]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125万元,2024年待协商[8] 人员合规 - 拟签字注会及质控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处罚调查[8] - 司农及相关人员无违反独立性要求情形[8]
爱司凯:关于与福建泉州爱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24-12-06 20:17
合作信息 - 爱司凯与爱丁智能于2024年12月5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3] - 爱丁智能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6] - 合作期限暂定十年,提前终止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并协商同意[10] 业务安排 - 爱司凯先期提供四台及以上研发机型给爱丁智能开展测试及试运行[8] - 爱丁智能暂定订单年度销售目标不低于20000万元/年[9] 影响与风险 - 协议促进公司3D金属打印技术市场化应用及设备销售[11] - 协议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暂不产生影响[3] - 协议销售目标不构成业绩承诺,有较大不确定性[3] - 协议期间面临法律、政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3]
爱司凯(30052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9:11
营业收支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122,259,336.47元,上期为106,007,224.64元,同比增长15.33%[4]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126,739,450.51元,上期为109,572,331.12元,同比增长15.67%[4]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1,872,291.25元,同比增长16.9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2,259,336.47元,同比增长15.33%[30] 利润关键指标变化 - 净利润本期净亏损9,608,622.86元,上期净亏损2,188,782.90元,亏损扩大338.98%[6] - 综合收益总额为 -9,608,622.86元,较之前的 -2,188,782.90元亏损扩大[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67元,较之前的 -0.0152元亏损扩大[1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51,748.14元,同比下降116.5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9,605,712.75元,同比下降339.58%[30] 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为78,136,645.83元,期初为69,000,932.35元,增长13.24%[4] -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为7,832,278.54元,期初为8,826,084.19元,下降11.26%[4] - 负债合计期末为85,968,924.37元,期初为77,827,016.54元,增长10.46%[4] 所有者权益关键指标变化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为498,043,499.00元,期初为505,898,631.35元,下降1.55%[4]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7,472,160.5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9%[30] 现金流量关键指标变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38,222,778.94元,上期为135,227,450.00元,增长2.2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初 -41,393,505.85元,期末38,182,575.34元,变动比例192.24%[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初 -54,075,373.50元,期末13,441,743.42元,变动比例124.86%[33] - 2024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8,105,277.21元,去年同期为7,268,861.54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171,206.58元,去年同期为145,698,304.84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4,367,312.53元,去年同期为158,672,992.30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196,105.95元,去年同期为 -12,974,687.46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0,718,551.66元,去年同期为76,448,377.03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535,976.32元,去年同期为117,841,882.88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82,575.34元,去年同期为 -41,393,505.85元[49] - 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441,743.42元,去年同期为 -54,075,373.50元[49]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9,503,420.76和101,222,150.70[5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2,945,164.18和47,146,777.20[52] 资产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4,325,784.15元,期初余额为62,656,673.88元,增长18.62%[1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2,311,898.16元,期初余额为11,166,377.83元,增长99.81%[10] - 应收账款为27,740,308.06元,较之前的25,745,778.74元有所增加[13] - 存货为90,469,687.72元,较之前的75,063,157.97元有所增加[13] - 流动资产合计为307,047,913.73元,较之前的261,289,481.05元有所增加[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76,964,509.64元,较之前的322,436,166.84元有所减少[13] - 资产总计为584,012,423.37元,较之前的583,725,647.89元略有增加[13]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584,012,423.3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05%[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余额40,191,465.76元,本期赎回理财产品致期末余额为0,变动比例 -100.00%[33] -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11,166,377.83元,期末余额22,311,898.16元,变动比例99.81%[33] - 预付款项期初余额3,542,293.70元,期末余额5,417,838.34元,变动比例52.95%[33] - 长期应收款期初余额52,424,236.84元,期末余额20,960,131.46元,变动比例 -60.02%[33] - 合同负债期初余额10,246,584.88元,期末余额19,710,823.04元,变动比例92.36%[33] 其他损益指标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 -362,988.56元[2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1,491,281.08元[27]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为9,032名[28] -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59%,持股数量36,853,480股[42] 股权激励信息 - 2024年9月25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07元/股[45] 财务报表相关说明 -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不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52]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52]
爱司凯: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8 1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成立,2016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0万元[6] - 股份总数为144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4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6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4][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5] - 公司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97][98]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9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7]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9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5]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11]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11] - 公司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15]
爱司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8 19:08
公司变动 - 2024年9月25日、10月1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经营范围等议案[2]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2] 业务调整 - 变更后经营范围包括模具销售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业务[2] 资料信息 - 备案后《公司章程》为2024年10月版本,见巨潮资讯网[3] - 公告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5]
爱司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8 18:47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53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6 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 A 座 21 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爱司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8 18:4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爱司凯: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25 19:05
经营范围变更 - 原经营范围含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业务[1] - 变更后新增模具销售制造等业务[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除经营范围相关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4] 后续安排 - 授权专人办理证照变更登记手续[5] - 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
爱司凯: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9-25 19:0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