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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2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公司财 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 专业会计人士。 (三)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或任期内因职务变动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 第六条 ...
同益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2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和利用战略,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 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薪酬与 ...
同益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8:24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 式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 需要,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董事会以 7 ...
同益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2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
同益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2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董事会批准,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同益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1 18:24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鹏盛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 司拟变更鹏盛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与鹏盛事务所、亚太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 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鹏盛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同益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2023-12-11 18:2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予以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 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 | 第四十四条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 | |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 |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 | 的6个月内举行。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同益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8:24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
同益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8:2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
同益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06 18:05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5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 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代理采购等业务提供担保(包括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 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或等值外币), 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 、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