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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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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3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并提建议等[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由其负责解释[23][24]
乐心医疗(3005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
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3
董秘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秘,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董秘需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及资格证书[5] - 七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董秘[6] 董秘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8][10] - 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3] 聘任与离职 - 上市或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13]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可终止聘任,董秘一个月内离职[13] 代行职责 - 董秘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 其他 - 董事会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代表需资格证书[1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8]
乐心医疗(300562)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3
乐心医疗印章管理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规范 印章的刻制与领用、保管、使用、废止与销毁,促进印章管理标准化、流程化,有 效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公司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章)、电子公章(包括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电子公司公章)、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 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公章及相关个人印鉴章)、部门章(包括董事会以及 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公章)、业务章(指仅起到某一指定用途的公章)、文印章(指公 司内部使用的,仅在业务当中起到确认、修正或其他特殊作用的印章)。 3、定义 印章指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公司章、电子章、专用章、部门章、业务章、文印 章,公司所有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内容规范使用。 4、权责 公司印章实行"部门管理,分级授权审批";经授权的子公司、分公司印章按照 5.1.4.1 实行专人 ...
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 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 审计过程执行到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3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
乐心医疗(30056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 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 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 1 页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设 ...
乐心医疗(30056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2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第 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 ...
乐心医疗(30056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 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 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 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未经公 司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 ...
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任标准及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乐心医疗(3005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5月)
2025-05-23 18:3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 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