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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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300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48
董事离职 - 辞职报告送达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5] 高管离职 - 按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规定执行[6]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完成移交并签文件[8]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任期结束后1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与风控委申请复核[13]
富瀚微(30061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48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业务含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 子公司开展需公司审批同意[3] -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允许投机[4]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匹配外币收支时间[4] - 用自有资金,按批准额度交易[4]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净利润超50%且超500万需股东会审议[6] - 预计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超50%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6]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业务操作,内控部负责监督[8][9] 保密要求 - 业务人员和合作机构人员需保密[11] 披露规则 - 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需披露[13]
富瀚微(3006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8:48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时限[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过半数同意通过[4][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4]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5]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7] - 参会人员负保密义务[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
富瀚微(300613) - 反舞弊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办法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舞弊,加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行业规范或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 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章 舞弊概念及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公司不当经济利益, 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自身 或他人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权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 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 ...
富瀚微(3006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富瀚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幕信息范围 (三)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 息的人员; (五) 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 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 易 ...
富瀚微(30061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 的关联方。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 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
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富瀚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富瀚微(3006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属各子公司。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 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对分公司、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度的规定。母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权。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 ...
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 ...
富瀚微(3006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富瀚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信息时,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