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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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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21:31
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广东·佛山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维护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政治 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 股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 股东 9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 ...
新劲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1: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
新劲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4 21: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业绩预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种类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9] - 招股说明书编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10]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6]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4]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24]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0] - 董事、监事、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0]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32] - 董事等知晓重大影响事件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36] - 各部门等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及时报告重大信息[36]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审计,提交财务资料[39]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提交审议、签署、审核[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及备案工作[39]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完成[40] - 非决议公告形式的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需全体董事审阅、董事长审核签字,以监事会名义发布需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40] 其他规定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原则[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40]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为信息披露媒体[40]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41]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董事、监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5] - 未公开重大信息文件报告和流转由报告人直接报董事会秘书[4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7]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实施,修改亦同[49]
新劲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主 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 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负责制定、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
新劲刚(30062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21:28
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0,786,486.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62,877.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54,822.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65%[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986,566,181.4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3%[5]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130,786,486.87元,上期为117,776,324.77元,同比增长11.05%[21]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71,228,578.87元,上期为72,950,680.25元,同比下降2.36%[21] - 营业利润本期为50,372,968.19元,上期为41,453,400.32元,同比增长21.52%[23] - 净利润本期为42,658,258.12元,上期为35,857,639.91元,同比增长18.97%[23]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17元,上期为0.15元,同比增长13.33%[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35,854,822.04元,上期为 - 55,721,952.72元,同比增长35.66%[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40,909,343.03元,上期为 - 51,040,709.00元,同比增长20.05%[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5,727,476.31元,上期为 - 1,621,117.10元,同比下降870.16%[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92,491,641.38元,上期为 - 108,383,778.82元,同比增长14.66%[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229,668,255.64元,上期为139,437,176.06元,同比增长64.71%[27] 资产负债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309,600.00元,较2023年末减少55.39%[8] - 预付款项2,938,790.93元,较2023年末增长342.86%[8] - 短期借款2,001,500.00元,较2023年末减少60.01%[8] - 合同负债5,185,530.03元,较2023年末增长122.32%[8]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36,859,913.97元,期初余额为329,449,253.84元[18]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13,873,226.99元,期初余额为593,806,539.71元[18] - 2024年3月31日存货期末余额为100,239,948.85元,期初余额为125,842,547.62元[18]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986,566,181.46元,期初余额为1,962,396,423.72元[19]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65,174,605.01元,期初余额为175,212,486.85元[19]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26,511,261.61元,期初余额为126,911,152.53元[19] - 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659,004,310.40元,期初余额为1,625,592,160.66元[20]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694,880,314.84元,期初余额为1,660,272,784.34元[20] 费用关键指标变化 - 研发费用8,284,371.04元,较2023年1 - 3月减少33.83%[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02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前10名股东中,王刚持股比例16.59%,持股数量41,431,580股;雷炳秀持股比例3.80%,持股数量9,494,689股;吴小伟持股比例2.38%,持股数量5,937,026股等[11]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王刚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0,357,895股;雷炳秀持有9,494,689股;吴小伟持有5,937,026股等[11]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伽罗华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00,0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00,060股[11] - 广东汇融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融诚聚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53,380股[11] - 贺翠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61,560股[12] 限售股情况 - 文俊期初限售股数5,129,594股,本期解除限售1,267,399股,期末限售股数3,862,195股[13] - 张天荣期初限售股数1,276,423股,本期解除限售319,106股,期末限售股数957,317股[1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本期增加限售股,如财通基金增加3,000,000股[13] - 限售股份期初总数40,701,921股,本期解除限售1,586,506股,本期增加限售12,300,000股,期末总数51,415,415股[14] 股票上市与回购 - 2024年1月12日公司新增1230万股股票于深交所上市,6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9,400股[15]
新劲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21:28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 董事 ...
新劲刚: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的公告
2024-04-24 21:2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邹卫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邹卫峰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 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 务。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的公告 2024年4月24日 -1- ...
新劲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21:28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 | | 1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33,437.05 | | 17,22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7,380.00 | | 7,380.00 | | | 合计 | 40,817.05 | | 24,600.00 | 注: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 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劲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
新劲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2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 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
新劲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21:26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4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