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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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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映彬
2024-04-24 21: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映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映彬)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
新劲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会议资料提供 - 公司应按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提供并保存十年[2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其他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会议召集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22]
新劲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21:31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4-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 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9-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115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4]510Z0004 号 审计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510Z0004 号 ...
新劲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3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 ...
新劲刚(30062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21:31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以降低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11] - 公司集中资源发展“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38] - 公司预计国防支出将继续增长,为公司军事工业领域带来发展机遇[39] - 公司将继续围绕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转型,实现战略定力和资源集中[119] - 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包括拓展微波相关业务布局、提高射频微波领域竞争能力、稳定热喷涂材料销售规模等[120] - 公司将坚持聚焦战略不动摇,通过资源整合和市场拓展实现射频微波业务和特殊应用材料业务的稳健发展[12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511,092,186.82元,同比增长18.75%[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192,043.06元,同比增长5.83%[31]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962,396,423.72元,同比增长33.32%[31]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7,781,698.21元,主要受应收款项影响[31] - 公司2023年电子类营业收入为499,862,387.73元,占比97.80%,同比增长20.30%[66] - 公司2023年材料类营业收入为9,331,459.21元,占比1.83%,同比下降28.07%[66] - 公司境内销售收入为511,092,186.82元,占比100.00%,同比增长18.75%[66] 公司产品和技术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率放大器模块、滤波器模块、双工器、收发组件等[49] - 公司的特殊应用领域材料类产品主要包括热喷涂材料、电磁波吸收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等[50] - 公司在射频微波发射组件特殊应用领域奠定了领先的行业地位[62] - 公司特殊应用电子业务发展成果显著,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1109.22万元,同比增长18.75%[47] - 公司通过收购仁健微波,产品线得到进一步丰富,形成了同时拥有频率源、发射、接收等全面技术和产品能力的公司[46] 公司研发和创新 - 公司将加强对新产品开发的事先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提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4] - 公司将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以降低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11] - 公司将加强新产品开发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提高新产品开发成功率,合理配置资源推广新产品[123]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139人,较上年增加7.75%[99]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55,740,891.7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0.91%[99] 公司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为新劲刚,股票代码为300629[29]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30] - 公司网址为www.king-strong.com,电子信箱为investor@king-strong.com[3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和监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133][135] - 公司建立并完善公开、透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及激励约束机制,收入与工作绩效、公司业绩挂钩[13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政策制定,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支付[156] -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召开多次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160]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全体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161]
新劲刚:容诚专字[2024]510Z005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报告
2024-04-24 21:3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0Z005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1-5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0Z0055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董事 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 ...
新劲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1: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担保法》《股票上市规则》《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
新劲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1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7次会议[2] - 财务报告客观真实,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 - 无违规对外担保、债务重组等情况[10] - 购买资产符合原则,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11] - 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等议案[3] - 审议通过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议案[4] 2024年展望 - 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15] - 加强对董事和高管履职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5]
新劲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 2023 年度 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外部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公司始终坚持聚焦发展战略不动摇,坚定 弘扬"家国情怀、工匠精神",脚踏实地搞研发、跑市场、赶交付、强售后,积 极推动外延投资并购落地,公司各项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公司特殊应用电子业务发展成果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频段覆盖更宽。宽 普科技依托自身长期的技术和市场积累,积极推动与国内领先科研院所的战略合 作,在原有优势 UV、L 频段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向 C、S、X 乃至 Ka、Ku 等更 高频段产品发展并取得进展。二是产品价值更高。宽普科技前期产品以模块为 主,产品的单位价值相对较低 ...
新劲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1: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