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搜索文档
开立医疗(30063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 则上 ...
开立医疗(300633) - 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 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程序如下: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分配 第三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 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 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四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 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 ...
开立医疗(3006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 ...
开立医疗(30063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 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 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 主业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 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和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 步 建立健全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1 20: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不低于25周岁的自然人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 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 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
开立医疗(30063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20:16
|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担责任。 | | --- | --- | |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 |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 | 同等权利。 | 同等权利。 | |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 |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 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 |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 | 面值。 | 明面值。 |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 |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 |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 |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 除外。 | | ...
开立医疗(30063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2-11 20:16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的募投项目"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和"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8 号)核准,公司 ...
开立医疗(30063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1 20:16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2 月 10 日,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 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