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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创: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开展初期阶段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07 17:12
公司业务动态 - 德艺文创控股子公司时代德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开展初期阶段 [1] - 公司表示后续具体经营情况需关注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1]
德艺文创:控股子公司时代德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开展初期阶段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5 09:49
合作进展 - 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德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存在合作关系 [2] - 该合作项目目前处于业务开展初期阶段 [2] - 后续具体经营情况需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2]
具身智能机器人“学习能力”升级 突破精密制造产线刚性瓶颈
中国新闻网· 2025-11-03 21:53
公司技术突破 - 智元机器人研发的真机强化学习技术已在验证产线中落地,标志着该技术首次从学术论文走向工业应用[1] - 具身智能机器人可实现新技能训练与稳定部署从数周缩减至数十分钟[1][2] - 该系统在换线、换型或流线调整时,只需最小的硬件改动和标准化部署流程,显著提升柔性并压缩部署时间与成本[2] 行业应用与影响 - 该技术突破精密制造产线刚性瓶颈,为消费电子等精密制造领域带来“即插即用”的智能升级方案[1] - 传统机械臂依赖复杂夹具设计与场地改造,调试周期长、换型成本高,而“视觉+力控”等柔性方案存在参数敏感、部署复杂问题,难以适配消费电子行业高频产品迭代需求[1] - 真机强化学习方案让机器人可在真实产线中自主学习、持续优化作业策略,破解“产线刚性与产能波动”的行业痛点[2] 战略合作与未来规划 - 智元机器人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9日达成战略合作,智元精灵G2机器人落地消费电子精密制造产线[1] - 合作方龙旗科技认为该技术在精密制造复杂场景中展现出巨大潜力,为其构建新一代AI智造体系、巩固行业竞争优势提供重要支撑[2] - 未来,经过验证的智能技能将通过OTA方式实现标准化分发,进一步释放具身智能的产业化价值[2]
德艺文创(3006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9] - 董事辞任 60 日内完成补选[9]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 30 日内确定新人[10] - 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10] 职务解除与义务 - 特定情形 30 日内解除董高职务[13] - 股东会过半数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14] - 董高任期结束 2 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0]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 6 个月内年转让不超 25%[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规则和章程执行[23] - 制度术语含义与章程相同[23]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25]
德艺文创(3006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8] 董事长与董事任期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1]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14][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9] - 审议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额外条件[31]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3] 决议相关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多方面内容,秘书可视情况安排纪要和决议记录[36][37]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8]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1]
德艺文创(30064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资金[8] 委托理财流程 - 财务部每月10日向财务负责人、每半年度15日向董事会报告情况[11] - 财务部负责前期论证等,按制度审批,经理组织实施[11][13] 委托理财监管 - 专人跟踪,不利情况财务负责人及时报告,审计部审查[15] 委托理财后续 - 完成后及时记账归档,按准则核算列报[18] 信息披露 - 披露事项包含多方面内容[21]
德艺文创(3006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解聘 - 不得担任董秘情形含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6]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0]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1个月内解聘董秘[1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制度制订[14]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并记录[14] - 收集整理议案报董事长审核[15] 其他 - 董事会决定董秘报酬奖惩并考核[1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24] - 董事会负责细则制定、解释和修订[23]
德艺文创(30064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担保对象与条件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7]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等资信资料[10]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信息[16] 相关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在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会计师核查[17] 合同与办理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括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六项内容[18]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务协助办理[21]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公司作为保证人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责任[2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7]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29] 定义说明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指对外担保总额之和[31] - 制度所称“总资产”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资产”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提出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
德艺文创(30064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公司股份与上市 -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4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0,993,427元[11] -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6000万股,每股1元,已发行310,993,427股普通股[22][23] 发起人认购股份 - 吴体芳认购3808.00万股,陈岚认购600.00万股等[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3]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2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相关提议及通知有时间要求[107][108][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6] 交易审议与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部分低比例交易董事会授权经理决定[102][1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金额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3][154]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合并等有通知债权人等要求[161]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清算时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167]
德艺文创(3006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8:28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交易不论金额都应及时报告[11]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保费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5]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属于重大事项[19]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属于重大事项[19] 报告相关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书面报送证券部[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出现特定情形应第一时间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4]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时限为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28] - 各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28] - 公司报告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职责内重大事项负有报告责任[30] 责任追究 - 发生应报告内部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或未上报,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1] - 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致使重大信息泄漏,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30] - 未按制度履行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相关人员承担责任[31]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本制度[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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