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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10] - 财务报表附注重大差错参照财务报告标准[9] 处理流程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审计部处理,报董事会审议[5]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信息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责任追究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5] - 责任分为直接和领导责任[12] - 董事长、总经理等承担主要责任[12][16]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 - 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审计部门查实追责[13] - 六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罚[13]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13] - 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14] - 违法违规严重移交司法机关[15] - 董事会视情节确定罚款金额[15]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申诉复议[15] 报告适用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18]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本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8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或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本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当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修订本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公司应当及时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 告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本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本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薪酬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本 2025年8月)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若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或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 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修订本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分公司、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 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本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 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 本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本规则的规定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本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步建立符合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 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 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任何人员不得因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任何人员不得因其同 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任何人员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职务的,应 按其担任的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因其 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修订本)
2025-08-25 19: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修订本 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夯实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的基础,规范年报信息 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对年报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勤勉 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有关 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第五条 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