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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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300691)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6 15:4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山联合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联合 光电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 ...
联合光电(30069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
联合光电(30069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山联合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金融机构,且购买的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 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 包括 ...
联合光电(3006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引导和督促公司做好信 息披露及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联合光电(30069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 (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 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 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共同实施的、为合理保证实现下列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 ...
联合光电(3006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的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 工董事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 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联合光电(3006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
联合光电(3006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 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 合;创造 ...
联合光电(30069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 会工作,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 ...
联合光电(3006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15:4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