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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21:1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出席历次 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以及 决议内容的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均由监事会主席陈华标先生召集并主持,并采取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各位监事会成员均现场出席了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各 项议案,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1、《<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 ...
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1: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兆丰股份2023 年度衍生品投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开 ...
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1: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
兆丰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3-29 21:1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 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 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 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稳定发展, 但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 风险的能力,主动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更 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9 21: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兆丰股份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志强 联系电话:18606284636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亚梅 联系电话:18625172866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成亚梅、秦厉明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否 | 是 | 不适 用 | | 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会议文件;3、查阅公司公 | | | | 告、股东名册,核查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4、了解公司结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情 | | | | 况;5、通过公开信息搜索,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 ...
兆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1)
2024-03-29 21:12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含子公 ...
兆丰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21:12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晓蔚、傅建中、金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晓蔚、傅建中、金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
兆丰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焕章)
2024-03-29 21:12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声明人 陈焕章 作为 浙江兆丰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 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浙江兆丰机电 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浙江兆丰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 ...
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3-29 21: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 或"公司")2023 年度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兆丰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志强 |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亚梅 |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 否 | | 次数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 | | 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是 | |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 | |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兆丰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3-29 21:12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3,632,475.1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59,326,917.06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故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71,866,306.0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81,037,099.15 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