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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3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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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 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2 第 1 条 为适应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2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专门设立的工作 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 3 条 战略委员会由公司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需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 4 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 5 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期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 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 5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 第 1 条 为规范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公司 ...
兆丰股份(300695) -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购买、 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首先根据控股子公司章程和/或其他制 度的规定,由控股子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 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审议;控股子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 议通过后,再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2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投资经营决策事项是指: ...
兆丰股份(3006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管理部门 - 证券法务部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工作部门[4] 内幕信息流转与备案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并在证券法务部备案[14] - 知情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核实[1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内容并向深交所报备[13]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按多种情况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19] 自查与处理 - 公司应在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23] - 发现内幕交易等行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和处理结果[23]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5]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6] - 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36] - 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致公司损失将依法处理[36] 承诺事项 - 承诺控制内幕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40] - 承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利用其交易[40] - 按要求填写和报告内幕知情人档案[40] - 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将通知公司并采取补救措施[40]
兆丰股份(30069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杭州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2 第 1 条 为保证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 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 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 司。 第 3 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 ...
兆丰股份(3006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 第 1 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 3 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 4 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1-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 5 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 6 条 公司高级管理 ...
兆丰股份(3006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存在不确定性等信息可暂缓披露,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3] - 申请需提交文件至证券法务部,处理要登记并董事长签字[6][10] - 申请人追踪通报进展,条件变化应及时披露[8] - 不符合规定追究责任,制度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修订[10][12]
兆丰股份(300695)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2025-08-27 21:4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爱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缪金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金海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5年期初 | 2025年1-6月占用累 | 2025年1-6月占 | 2025年1-6月 | 2025年6月30日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的利息 | 偿还累计发生 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非 ...
兆丰股份(300695)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7 21:40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 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7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2.67 元,共 计募集资金 104,519.1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