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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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6 16:2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 体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2、经召集人同意,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标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 安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兆丰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解散清算的公告
2024-06-11 19:5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解散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解散清算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经营效 益,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汽兆丰") 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解散清算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单位:元 | 项目 | 2023 年 12 | 月 31 日(经审计) | 2024 | 年 3 月 | 31 日(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 资产总额 | | 121,6 ...
兆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1 19:5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 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解散 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解散清算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兆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7:07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308,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4%,最高成交 价为 43.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840,212.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 ...
兆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9:0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5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
兆丰股份(30069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9:37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186.70万元,同比增长11.64%[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4.84万元,同比增长5.2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3.76万元,同比增长275.89%[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为1,556.98万元,同比增长53.32%[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981.18万元,同比下降158.30%[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80.98万元,同比增长248.61%[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340.03万元,同比增长67.96%[16]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186.70万元,同比增长11.6%[38]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325.43万元,同比增长1.5%[39]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3.76万元,同比增长276.1%[41,42]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865.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7%[3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09,198.90万元,较年初下降0.68%[8]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4,650.88万元,较年初增长1.04%[8]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余额为14.15亿元[3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3.95亿元[3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4.30亿元[35]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9,198.99万元,负债总额为53,415.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3%[37] 投资活动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9,1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2,992,554.00元[4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91,200,000.00元[43] 筹资活动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82,000,000.00元[4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80,000,000.00元[4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78,456,321.39元[4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21,958,019.01元[43] 股东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068人[28]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96%,持股数量为24,089,286股[28]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杭州寰宇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88%,持股数量为13,392,857股[28]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弘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65%,持股数量为12,517,857股[28] - 公司股东毛念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9,067股[30] - 公司股东叶向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800股[31] - 公司股东雷鸣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5,000股[32] 其他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44]
兆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9:37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会议由董事长孔爱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 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 ...
兆丰股份: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4 19:35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焕章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止。 调整后: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委员 | | | 召集人 | | | --- | --- |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金 | 瑛、徐 | 远、陈焕章 | 金 | 瑛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焕章、金 | | 瑛、孔爱祥 | 陈焕章 | | | 提名委员会 | 杨晓蔚、陈焕章、徐 | | 远 | 杨晓蔚 | | 1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 ...
兆丰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1:04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5、主持人:董事长 孔爱祥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24 年 3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1 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为 51,052,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797%(已剔除 ...
兆丰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22 21:01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致: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C0028 号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