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兆丰股份(300695)
icon
搜索文档
兆丰股份(3006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4] - 公司应及时披露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信息并报送深交所[7] - 公司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五类[8] 定期报告编制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报送深交所[1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报送深交所[1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9]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27]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8]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发布经部门核对、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35]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36] - 临时报告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审议[38] 责任人与监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及联络人[45] - 董事会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执行情况[50] 资料保管与期限 - 证券法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54] 其他信息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60]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64] - 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常设及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9]
兆丰股份(30069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 5 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 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第 10 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3 第 6 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 7 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2]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全体同意可豁免[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职责与工作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等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14]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公司披露年报时需披露履职情况[25][29]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列席,非委员董事无表决权[2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1 3、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 董事未按时递交表决结果视为弃权[13]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14]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16] 职权行使 - 董事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17] - 可授权成员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并监督[21] 表决处理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1]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录音,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21][27] 决议相关 - 决议需与会董事签字,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0][22]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并保密[3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2]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4]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五天通知,可豁免,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其他 - 会议记录、决议保存十年[20]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24]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6]
兆丰股份(30069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关联交易决策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决策[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决策[13]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后报董事会备案[13]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拟超标准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超30万元关联自然人交易、超标准关联法人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5][18] - 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8]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及见证律师提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召集人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0] 关联交易其他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34]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判断必要性等并遵守回避制度[34] - 董高关注关联人侵占公司利益问题[3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4]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责[3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修订[35]
兆丰股份(3006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投资者关系活动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6]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或路演活动[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沟通方式 - 开展活动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通过互动平台、电话咨询等方式沟通[13][24]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分工 - 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管理,证券法务部承办日常工作[27] 投资者关系活动限制与要求 - 避免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报告[31] - 活动中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9] 投资者关系活动时间与记录 - 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43] 制度实施与相关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5]
兆丰股份(30069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业务范围与目的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有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等[2] - 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为盈利[4] 审批规则 -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须董事会批准[6] -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3000万,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方案制定、资金筹集等工作[7] 风险应对与披露 - 汇率剧烈波动,财务部分析并上报[12] - 亏损达净利10%且超100万,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4]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10] - 业务档案保管至少10年,原始档案至少15年[14] - 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4]
兆丰股份(3006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临时股东会召集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不履职时,连续90日以上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0][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发出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告知时间[17]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地点与主持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2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5] 候选人资料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0] 网络投票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31]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32]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投票表决 - 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出席股东对提案发表意见,互联互通机制股票名义持有人除外[34][35]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4] - 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股东可查验[34] 会议结束与决议公告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4][36] - 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和结果等[36][3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公告作特别提示[38]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7] 规则制定与修订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解释,修订需经股东会审批通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