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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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3006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总经理权限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 - 总经理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7] - 总经理可决定多项交易金额低于一定比例或绝对金额的事项[7][8] - 公司与关联方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一定标准由总经理批准[8]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2]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 总经理报告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每年一次,在年度结束后递交[15] - 总经理需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经营计划等情况[15] - 多种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5] - 总经理定期报告应以书面方式提交[15] 细则相关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7]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17]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爱乐达(30069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8] - 与关联法人总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8]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12] - 低于一定标准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本人或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交易对方则由董事会审议[16] - 达一定标准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单次关联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等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7]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3]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提交[23]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
爱乐达(30069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财务报告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值达标认定重大差错[5] - 业绩预告、快报差异超20%无合理解释认定重大差异[10] 其他差错认定 - 财务报表附注、年报内容等差错认定重大差错[8][9] 责任追究 - 追究年报披露责任人警告等责任[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4]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6] - 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及使制度生效[16]
爱乐达(30069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董事选举提名 - 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或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0]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对应计算[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及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7] - 公司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18]
爱乐达(30069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4][5] - 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董事会通过后需股东会审议[5] 委托理财期限规定 - 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7]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5] 委托理财管理监督 - 财务部负责计划拟定、配置策略落实等工作[9] - 内审机构负责理财产品日常监督[1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13]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风险控制及损益[13] - 发生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6][17]
爱乐达(30069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 作机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者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1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 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内部审计、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 管理及监督。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及 ...
爱乐达(3006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2] - 工作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基础[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内容等[6] - 多渠道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7] 工作安排与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事务,受董事会秘书领导[13]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工作[20]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八项职责[13] 合规与档案要求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种情形[21][14] - 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15]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及解释,依国家规定执行[1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文件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17][18]
爱乐达(3006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 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下同)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
爱乐达(3006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创业板 上市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 ...
爱乐达(300696)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