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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3006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第一章 总则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领 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 ...
爱乐达(3006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加强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确保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如有,下同)。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以下人员 ...
爱乐达(3006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要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具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
爱乐达(30069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落实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相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者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 ...
爱乐达(30069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 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 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 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会选举。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爱乐达(30069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100 ...
爱乐达(3006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
爱乐达(30069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 作机制,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者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1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 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内部审计、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 管理及监督。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及 ...
爱乐达(3006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 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下同)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
爱乐达(3006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创业板 上市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