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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2-05 16: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新")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1 项发明专利授权 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 | | 授权公 | 专利 | 专利 | 期限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 | 告日 | 类型 | 权人 | | | | 一种抗静电 ABS 基 材及其制备方法 | ZL20221070 | 2022 6 | 年 | 2024 年 | 发明 | 华信 | 20 年(自申 | 第 6681573 | | | 4213.7 | 月 日 | 21 | 2 月 2 日 | | 高新 | 请日起算) | | | | | | ...
华信新材: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2-04 18:4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3、注册资本:10277.5 万元整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李振斌 6、成立日期:2000 年 06 月 06 日 7、住所:新沂市珠江路 18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7036025426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4 日 9、经营范围:智能卡基材、环保型新材料(土工膜、透气膜、装饰装潢片膜 ...
华信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9 17: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 4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振斌先生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 ...
华信新材: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1-09 17:5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附件: 郭聪先生简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牟宏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郭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并担任第四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华信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9 17:52
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康达股会字【2024】第 0007 号 致: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
华信新材:关于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3-12-29 15:47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 | 授权公告日 | | | | 期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一种石墨烯/聚碳酸酯复合 材料的制备方法 | 202011040351.7 | 发明 | 2023 | 年 | 4 月 | 14 | 日 | 20 | 年 | | 2 | 一种用于银联全息标烫印的 PETG卡用保护膜及其制备方 | 202210294295.2 | 发明 | 2023 | 年 | 9 月 | 12 | 日 | 20 | 年 | | | 法 | | | | | | | | | | | 3 | PVC 吸塑膜滚压装置 | 202221620786.3 | 实用新型 | 2023 | 年 | 5 月 | 23 | 日 | 10 ...
华信新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 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 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 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 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 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郭聪 为江 苏华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江苏华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江苏华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
华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0 17: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华信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