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3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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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8:09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0229 号 致: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 ...
华信新材(3007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8:12
财务业绩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79,215,518.87元,同比增长5.4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75,428.43元,同比增长48.30%[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7921.55万元,较上期7511.63万元增长5.46%[21]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6466.91万元,较上期6701.86万元下降3.51%[21]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271.20万元,较上期705.74万元增长80.12%[22]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067.54万元,较上期719.83万元增长48.30%[22]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较上期0.07元增长42.86%[2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9,657.96元,同比下降385.66%[5]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76.43%,主要因增值税退税额减少[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4.13%,主要因购买原材料增加[1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17.37万元,较上期6926.20万元下降4.46%[24]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91.33万元,较上期6340.21万元增长30.77%[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673.97万元,上期为585.99万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56.99万元,较上期 - 1683.49万元有所改善[25]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110.37万元,较上期 - 1327.59万元减少134.29%[26] 财务科目变动 -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32.95%,主要因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9]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10.62%,主要因预付货款增加[9] - 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34.17%,主要因支付到期货款增加[9]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16.39%,主要因外币汇兑收益增加[9]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4,322,620.46元,较期初195,426,337.71元减少[17]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9,101,169.66元,较期初6,845,589.51元增加[1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0,068,200.77元,较期初96,275,142.41元增加[17] - 存货期末余额为54,745,864.44元,较期初44,423,456.77元增加[1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2,387,040.22元,较期初34,009,464.47元减少[19]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723,034.48元,较期初5,363,344.63元减少[19]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98,394,479.91元,较期初287,719,051.48元增加[2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770,880,652.36元,较期初768,807,672.25元增加;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86,442,398.96元,较期初95,044,847.28元减少[19][20]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357户[12] - 李振斌持有控股股东华智工贸57.84%股权,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2%股份;李明澈持有股东徐州华诚23.84%股权,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振斌与李明澈系父子关系[13] 限售股情况 - 限售股方面,李振斌期初和期末限售股数均为921,600股,因高管锁定,每年可解售持有股数的25%[15]
华信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7 16:35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 | --- | --- | |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 (十)修改公司章程; | (十)修改公司章程; | |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 |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 | | 出决议; | 出决议;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 | 项; | 项; | | (十三)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 (十三)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 | 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 | 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 | |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 |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十六)审议法律、法 ...
华信新材: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7 16:35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 ...
华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6:3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4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有 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 ...
华信新材(30071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6:35
财务数据对比 - 2023年净利润为40981207.51元,2022年为40065618.60元[1]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41187300.71元,2022年为39986358.00元[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40,2022年为0.39[3] - 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27385137.35元,2022年为350072108.31元[7]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9000000.00元,2022年为2613750.00元[1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9633069.44元,2022年为5120000.00元[10]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0633069.44元,2022年为 - 2506250.00元[1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609009.16元,2022年为91122369.27元[12]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9877109.98元,2022年为 - 50765869.76元[12]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5426337.71元,2022年末为168139523.48元[10] -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614,635,170.26元,2023年本期增减变动38,495,354.00元,期末余额653,130,524.26元[19][20] - 2023年初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51,993,665.23元,本期增减变动 -10,818,880.39元,期末余额641,174,784.84元[21][22] - 报告期投资额为40,544,107.14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50,061,920.63元,变动幅度为 - 19.01%[88] -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44,423,456.77元,期初账面余额为62,881,439.80元[108]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210319.56元,2022年为1679042.36元,2021年为2477383.79元[130] - 2023年除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33186.78元,2022年为 - 20000元,2021年为 - 100000元[130] - 2023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6654.59元,2022年为11823.45元,2021年为17188.54元[130] - 2023年所得税影响额为553640.23元,2022年为249379.87元,2021年为381913.80元[130]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696520.70元,2022年为1421485.94元,2021年为2064178.18元[13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845,589.51元,期初余额为11,377,693.06元[149] -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07,632,848.40元,期初账面余额为119,460,733.74元[153] 权益变动情况 - 2023年股本增加375,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3,253,996.00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79,260.60元,盈余公积增加3,849,374.62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1,096,243.98元[19]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39,986,358.00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628,996.00元,利润分配 -5,120,000.00元[19] - 2023年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6,093.20元,盈余公积增加953,002.64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1,977,976.23元[22] - 2023年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9,736,119.61元,利润分配 -20,555,000.00元[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A股1,600万股,上市后累计发行股本总额6,400万元,注册资本6,400万元[26] -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卡基材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国家金卡工程配套企业和二代身份证卡基材料指定供应商[27]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邮编221400[124] - 公司网址为www.hxgs.com,电子信箱为zqb@hxgs.com[12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为深交所,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网址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124] - 公司所处行业为功能性薄膜制造行业,产品应用于中高端智能卡、环保装饰新材料制造等领域[160] 财务报表基础及范围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30] - 公司重要在建工程的重要性标准为项目预算金额大于100万[3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复核后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33]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内部交易影响合并时抵消[3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取得控制权日纳入合并报表[35]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取决于分类[47][48] - 金融负债初始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类[51] -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52] - 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1年以内、1 - 2年、2 - 3年、3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分别为5.00%、20.00%、50.00%、100.00%[55] 资产核算方法 -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10 - 4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8 - 9.50%;机器设备折旧年限3 - 3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7 - 31.67%;运输设备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1.88%;其他设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00%[78]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66][75] - 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65]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83][85]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检查,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则计提准备[86] - 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成本初始计量,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计提折旧[79][80] - 土地使用权按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82] 收入确认与利润分配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商品销售收入[97] - 境内销售商品在发运给买方并由买方签署收货回执当天确认收入[98] - 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99]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7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114] 其他财务事项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9]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0]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41] -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是由于年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8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资产权利受限情况[8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128][129] 季度财务数据 - 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5,116,267.86元、74,226,841.30元、87,133,554.34元、90,575,790.42元[156]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98,331.06元、14,202,639.70元、8,520,147.27元、11,060,089.48元[156]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889,811.40元、14,008,473.07元、8,230,739.24元、10,155,663.10元[156] - 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59,929.76元、5,764,554.72元、28,307,472.91元、46,539,833.12元[156] 行业市场情况 - 2024年首批二十年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将陆续到期,迎来换发周期[161] - 截至2022年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68亿人,普及率为96.8%,第三代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67亿人,普及率不足20%[162] - 2023年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7.27亿户,净增4315万户,5G用户8.05亿户,占比46.6%,带动电信卡升级需求[168] - 2024年印度尼西亚十年有效期身份证将迎换发高峰期[170] 公司产品与业务 - 公司PETG系列和循环再生系列绿色环保产品营收占比24.82%,同比增51.13%[164] - 公司报告期整体毛利率26.90%,同比提高4.98%[164] - 2023年公司彩色卡基营业收入占比9.87%,2024年银行卡卡基个性化需求提供盈利空间[166] - 公司PETG装饰新材料属国家鼓励的环保新材料重点领域[171] - 2023年起美国海关对PVC地板进口溯源,PETG复合地板可化解不利影响[173] - 公司是智能卡基材行业唯一上市公司,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74] - 公司有PETG、PVC、ABS、PC、生物基材料等系列卡基材料[178] - 公司已形成生物基可降解卡基材料技术储备并推广[184] - 公司将推进高分子循环卡基材料研发、生产和供应工作[189] - 公司具备多种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拓展环保装饰新材料市场[190] - 公司拥有四大类装饰新材料,可生产多种性能产品[19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0774061.96元,坏账准备4538703.10元,计提比例5.00%;1 - 2年账面余额5367967.81元,坏账准备1073593.57元,计提比例20.00%;2 - 3年账面余额11490818.63元,坏账准备5745409.32元,计提比例50.00%;合计账面余额107632848.40元,坏账准备11357705.99元[1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初余额11335248.41元,计提22457.58元,期末余额11357705.99元[195]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40072501.92元,占比37.22%,坏账准备5070765.31元[198] 税务政策 - 上海沂宁科技有限公司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至2027年12月31日[146] 报告期信息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21]
华信新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7 16:35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 一)下午 15:00 至 17:00 在中证网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http://www.cs.com.cn/roadshow/)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振斌先生、董事会秘书 束珺女士、财务总监杨希颖女士、独立董事刘涛先生。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
华信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6:3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做出的融资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 拟担保事项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形,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在不超过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 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 议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华信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6:3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江苏华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及在任独立董事刘 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牟宏宝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三家以上的 A 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16 日 ...
华信新材: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7 16:32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 益和长期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的制度性 安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三、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 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 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