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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 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
华信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0 17: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 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行为。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 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证券交 ...
华信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 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总体要求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 ...
华信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 ...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江 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公司 ...
华信新材: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 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在网络(包括股吧、QQ 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 重大合同等事项,应做到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 发出问询函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应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 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 大信息。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 ...
华信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 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 可能或者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委派(或 推荐)的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营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 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 ...
华信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选择适合公司发 展需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 提名委会员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择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华信新材: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订《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 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 括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 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服务。 公司股 ...
华信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0 17:0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